內地「光伏新政」惹業界反彈 發聯署信倡降低規模幅度不應過大

撰文: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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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日前宣佈「光伏新政」,下達《關於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2018年在國家下文前各地不得安排需國家補貼的普通電站;對分散式光伏進行規模管理,2018年安排10GW;此外,「自發自用、餘電上網」分散式光伏全電量補貼降低至0.32元﹙人民幣.下同﹚/度等。

據新浪財經報道,有關通知在業界引來巨大迴響,11名光伏業「大佬」致信新華社,發表「關於企業家對三部委出台531光伏新政的緊急訴求」的聯署信。聯署信指出,如果社會用電每度附加增加到3分錢(現在是1分9)那補貼將全部解決,這樣的附加德國是每度電收取人民幣3毛多,德國民眾都有願意多掏錢來支援使用清潔能源,而且中國現在居民電價還是很便宜的。

信中反問,現在中國每年給火電的補貼有1,000億元, 而且是財政保證,那為什麼不給光伏這個清潔能源做到補貼不拖欠並及時到位,從2015年底到現在拖欠光伏的補貼已經達到1,000多億元。

聯名信又稱,只有國家光伏領跑者基地由於各種政策比較好,成本會降低很多,而中國光伏行業要真正平價上網還需要3至5年時間,行業需要繼續支援,並提出多個建議,包括給予已經合法批准開建的項目一定的緩衝期;降低規模幅度不應過大;加快實行分佈光伏發電市場化交易,儘快實現「隔牆售電」和配額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