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不可能亦不適宜降低虛擬銀行最低資本要求

撰文: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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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在完成公眾諮詢後,今日﹙30日﹚發出《虛擬銀行的認可》指引修訂本,其中該局認為3億港元的法定最低股本要求適用於所有銀行,不可能亦不適宜為虛擬銀行降低最低資本要求;而目前,超過50家機構作出查詢及表示有意經營虛擬銀行。

據金管局新聞稿,在公眾諮詢期間,收到來自合共25位回應者的意見,全都支持在香港引入虛擬銀行,亦有大部份回應者認同虛擬銀行應遵守適用於傳統銀行的同一套監管要求。

金管局指出,在香港引入虛擬銀行的一個主要目的是促進普及金融,借助這些銀行的資訊科技平台,減低吸納新客戶的成本,故該局認為,虛擬銀行不應設立最低戶口結餘要求或徵收低戶口結餘收費。

該局又認為,要求虛擬銀行一旦需要結束業務運作,相關過程能有秩序地進行,不會影響客戶及金融體系穩定。海外主要監管當局對虛擬銀行申請人都設有類似要求。

虛擬銀行最低資本要求  不能降低

另外,就有要求降低虛擬銀行申請人3億港元最低繳足款股本的要求,金管局認為,不可能亦不適宜這樣做。

自金管局去年9月宣布鼓勵在香港引入虛擬銀行以來,向金管局作出查詢及表示有意在香港經營虛擬銀行的公司超過50家。雖然現階段仍不清楚有多少家公司最終會提出申請經營虛擬銀行,但新聞稿補充,這些公司必須理解申請人和金管局都需要投放大量資源以完成相關的審批及處理程序。

若這些公司未能於今年8月31日或之前向金管局遞交接近完備的申請,它們很可能不會被納入首批處理的申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