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港交所公開譴責 博耳電力向股東致函︰再次鄭重道歉

撰文: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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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耳電力(1685)遭聯交所上市委員會公開譴責,指公司公司未能提供在各重要方面均準確完備及不具誤導成份的年報,以及董事未能履行誠信責任,違反聯交所自 2014 年採納及於 2017 年修訂的規則執行主題。

博耳電力就事件向股東致函,指距離2016年3月30日公司就過往年度財務報表進行調整之事,已過去2年多的時間。期間,公司不斷在反省過失,並致力補救。對於當時集團出現的嚴重企業管治問題,執行董事深感責無旁貸。就聯交所昨天(16日)所發譴責,公司想再向多年來一直支持、鞭策與指正的股東再次鄭重道歉。

函件又稱,過去兩年多,面對錯誤,公司痛定思痛,旋即停止保理安排,調整相關核心人員的職責,並全力采取補救措施。爲了支持公司的正常營運,控股股東兼執行董事承諾爲博耳電力提供爲期3年總額度爲人民幣5億元的免息貸款,躬親力行,與上市公司共渡難關,同時爲財務部及內部審計部增聘合資格人士,提高內部審計部的權力、收緊監控程序及委聘外間獨立顧問進行一年一度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成效的檢視。

公司表示,業務從2017年期重上正軌,年內應收賬款收款情况持續改善,公司致力優化資産負債結構取得進展,借貸及應付貿易帳較2016年底顯著减少,促使財務成本大幅下降,加上銷售情况理想,收入逐步恢復,並連續兩年錄得凈經營現金流。博耳電力期待爲接下來的日子裡,能繼續在股東的惕勵之下,以更高的企業管制標準迎向挑戰,共創股東利益與企業價值的雙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