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倡強積金自願供款和延期年金 合共最多扣稅3.6萬元
撰文: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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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預算案》宣布,讓年金產品的供款享有扣稅優惠,該扣稅安排也適用於強積金的自願供款,合共最高扣稅額為3.6萬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只有符合保險業監管局指引的延期年金產品,才可獲得扣稅,條件包括最低保費總額18萬元、供款期最少5年、年屆50歲之後才可以提取年金等。
至於強積金自願供款方面,當局建議只有接受「保存規定」所限的供款者,方獲享扣稅優惠,即是供款人只能夠在退休、完全失去工作能力等情況下才能提取供款。
當局又指,難以評估扣稅優惠實施後對庫房的影響,政府計劃在年尾前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預料下個課稅年度開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