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個人信息不當使用等違規 支付寶被罰18萬人幣

撰文:馬健彰
出版:更新:

支付寶在內地因涉及7項違規行為,近日被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行政處罰18萬元人民幣。

《環球網》引述消息指,違規行為包括對客戶權益方面金融消費者知情權保障不充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保障不充分、在視頻宣傳中開展引人誤解的宣傳、在支付寶官方微博中開展引人誤解的宣傳、處理完畢的投訴佔比計算不實,導致對外公布的數據與實際不符。

另外,個人信息保護方面亦出現違規行為,包括個人金融信息收集不符合最少、必需原則、個人金融信息使用不當。

支付寶表示,於去年下半年,在接受央行杭州中心支行的檢查時發現了問題,已第一時間啟動改進計畫,目前各項改進措施已經完成,並得到了監管部門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