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計劃限制商業運作 抑制互聯網平台影響力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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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互聯網應用愈來愈普及,工作、消費、娛樂等生活各方面,都漸漸無法與互聯網分開。歐盟計劃定下商業活動方面的新規定,以限制Google、蘋果、Amazon等互聯網企業的市場影響力。

搜尋方式與下架原因 冀增加透明度

路透社報道,歐盟正起草一項新監管規定,針對電子商務網站、應用程式商店以及搜尋引擎等公司,要求這些公司在搜尋結果排列方式以及某些服務下架的原因兩方面,增加透明度。

新規定希望可以解決網絡平台的不利公平交易行為,讓一些使用互聯網服務的小企業,擁有糾正市場的機制。

Google等公司的搜尋排列方式,有可能影響企業的收入,因此歐盟正擬定草案希望加強規管。(路透社)

網企議價能力強大 行為影響商戶收入

新的規定起源於網絡權力不平等,路透社引述草案指出:「網絡中介服務在與客戶談判之中,可能擁有強大的議價能力,使他們能夠單方面採取行動,有能力對使用這些服務的企業造成傷害。」

其中一項影響企業的行為,是一些搜尋引擎在排列搜尋結果時,有可能偏坦某些有商業合作的商戶。歐盟考慮到這種做法有可能影響企業的收入,因此將搜尋引擎列入監管範疇。

新規定預計將於4月發布,之後就交到歐洲議會及歐盟成員國國會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