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銀及其附屬公司遭證監譴責 並罰款830萬元
撰文:文顥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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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公布,德意志銀行及其全資附屬公司德意志證券亞洲有限公司違反淡倉申報、無牌進行受規管活動及未能依例分隔客戶款項,會方對此作出譴責及罰款合共830萬元。
德銀漏報792個淡倉
證監會稱,德銀沒有遵守淡倉申報規定,在2012年6月至2015年1月期間,漏報792個淡倉,以及在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期間,於未獲註冊進行相關活動的情況下,發布了49份有關期貨合約的研究報告。
德意志證券則在2010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間,曾117次未能在《證券及期貨規則》下的指定時限內分隔客戶款項,而有關缺失在指定時限後獲得糾正。
證監會指出,有關公司自行匯報違規行為及缺失,亦合作解決關注事項並採取補救措施,兩間公司的合作態度加快了紀律處分程序的進度,否則同類缺失應被判處更高的罰款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