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提芬永利簽離職協議 每季減持永利股份不得超過三分一

撰文: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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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澳門﹙1128﹚公布,前主席史提芬永利與母公司永利度假村集團﹙「集團」﹚簽訂一份離職協議,訂明史提芬永利獲准以有序方式出售所持集團股份,但任何季度出售的股份不得超過三分之一,並須向集團償還其合理費用

與此同時,根據離職協議,史提芬永利同意不會於兩年期間與集團競爭,並就任何私人訴訟或仲裁向集團提供合理合作及協助。而協議亦規定,史提芬永利在永利拉斯維加斯的私人住宅租約,須於今年6月1日前終止。

史提芬永利早前由於捲入性醜聞已辭去主席職務。

永利度假村集團持有永利澳門72%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