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密切監察殼股 或對極端個案應用反收購規則

撰文:馬健彰
出版:更新:

聯交所在審閱上市發行人2016年年報所得結果和建議刊發報告後,聯交所表示,對於發行人年報披露內容的審閱結果大致滿意,但注意到愈來愈多新上市發行人有「殼股」特質表現,聯交所表示會繼續密切監察。

聯交所認為,由於市場對具備「殼股」特質的新上市申請人存有疑慮,聯交所審閱新上市發行人上市後的活動及發展,並注意到有愈來愈多新上市發行人透過一連串交易或安排,以改變其主要股東、董事會及主要業務,並會在理據充分的情況下,對極端個案應用反收購規則。

聯交所指,上市公司在年報中「管理層討論及分析」的內容披露可作出更有意義的披露。(資料圖片)

聯交所指「管理層討論及分析」可作更有意義披露

報告指出,年報中「管理層討論及分析」的內容披露可作出更有意義的披露,例如除了披露業務面臨的主要風險,亦應披露風險對業務營運及財務狀況的影響,以及發行人所採取的相關風險管理措施。

港交所集團監管事務總監兼上市部主管戴林瀚說,是次審閱報告是根據監察工作所觀察到,及考慮最新的監管發展後而選擇特定範疇提供指引,並鼓勵發行人採納相關指引,以加強其年度報告的披露,並確保遵守《上市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