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宏爭奪戰】官司揭股壇內幕 3招財技「零成本」增公司話事權

撰文:余秉峰
出版:更新:

康宏(1019)風暴,事件正式進入司法程序。康宏昨日﹙20日﹚表示,懷疑公司資金被人不當轉移,導致重大財務損失及損害,已向高等法院入稟,控告公司執行董事曹貴子和前主席王利民等28人或公司,指控包括曹貴子違反作為康宏事實上、法律上或影子上的董事的職責等。
康宏入稟狀指出,曹貴子等人涉嫌在康宏引入新股東注資的同時,又安排表面獨立的關連人士認購康宏配售的新股,然後促使康宏進行「循環融資」﹙Circular Financing Facilities﹚向有關關連人士「回水」,最終曹氏一方在未有向康宏注資的情況下,近乎「零成本」地加強了對康宏的話語權。案件有待法庭審理,入稟狀描述的操作則可理解為3部曲。

蔡氏家族是台灣第二大金融控股公司的大股東。(鄧栢良攝)

第一部曲︰引入台灣幫任大股東 同時安插「自己人」

康宏在入稟狀中解釋,事件起點始於台灣幫、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興家族入股康宏。早於2015年1月,曹貴子向蔡家表示願意轉讓控股權,並於同年6月落實入股方案,即向蔡家和其他獨立投資者配售康宏股權,令蔡家享有大股東地位的同時,又可以向康宏注入新資金,擴展資產管理業務及作出其他策略投資。

然而,由於曹貴子在當年8月時表示未準備好,以致有關配售需要延遲,兼要修訂方案,最終蔡家以每股0.35元認購康宏股份,涉及44.8億股,佔經擴大後已發行股本29.98%,涉資約15億元,一躍成為康宏的大股東。

事情聽落合情合理,但當時除了蔡氏家族外,還有其他「獨立投資者」認購康宏新股,包括Ling Koon Wah(中文譯音:凌冠華)、Ever Robust、China Green、Classictime、Fastek和Kevin Cho,這些人士或機構合共認購康宏26.7%股權。據入稟狀指,曹貴子一方與上述所謂「獨立」的承配者關係密切,並羅列各人之關係網。

康宏認為,曹貴子促使旗下子公司向「獨立投資者」提供資金或補償。(資料圖片)

第二部曲︰疑巧用循環融資操作 「空手入白刃」

不僅如此,入稟狀還指控稱,康宏指當年獲有關「獨立投資者」斥資認購其股權後,公司旗下子公司向他們發放可疑的「循環貸款」﹙Circular Financing Loans﹚  或「循環孖展融資」﹙Circular Margin Finance﹚,令康宏從「獨立投資者」配售得來的一大部份資金又回流到「獨立投資者」手中。

入稟狀更引用其中一個例子指,有一名「獨立投資者」在認購前一段非常短的時間,剛好從康宏子公司取得貸款,換言之可能利用康宏給予的貸款,認購康宏發行的股;有不少「獨立投資者」是在緊接落實認購股權的日子獲批貸款,可能共涉資約11.6億元。

康宏形容,有關「循環貸款」及「循環孖展融資」的客觀效果,是向「獨立投資者」就認購康宏股權提供部分資金或補償。換言之,這些「獨立投資者」成功「空手入白刃」。

據康宏的入稟狀,曹貴子在今年3月成為執董前,已有能力令內部人員跟從指示。(資料圖片)

第三部曲︰康宏:「獨立投資者」與曹貴子一致行動

曹貴子在今年3月才獲委任做康宏執行董事,理論上要在上任後才能對康宏行使管理權。康宏入稟狀指出,涉事子公司當時發放的有關融資,並不符合商業或理性的考慮,亦對自身沒有好處,只是因為曹貴子或他的關連人士促使下才進行,而且在過程中,曹氏一方還大幅降低信貸審批的要求。入稟狀續指出,任何一宗循環融資都沒被交到環聯信貸中登記,有異於行業常規,令曹氏一方有機可乘,隨意延長相關貸款的還款期或撇銷債務,卻不會留下任何痕跡。

有關「獨立投資者」享受非一般貸款條款,康宏解釋道,這些「獨立投資者」與曹貴子之間有協議或默契,與曹一致行事。康宏指,曹貴子持股的康健(3886)在2015年6月29日近乎沽清其康宏持股後,曹貴子仍以康宏大股東或控股股東的身份自居,顯示獲有關「獨立投資者」支持及配合。

康宏在入稟狀中指控,曹貴子違反身為康宏事實上、法律上或影子上的董事的職責任,包括為康宏的最佳利益行事等,與此同時,曹氏一方還促使康宏進行有問題的「循環融資機制」及向所謂獨立投資者出售股權,導致康宏顯著損失和受損等問題。

案件編號:HCA 292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