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媒﹕監管機構更新股票回購增持專項貸款細則 融資上限增至9成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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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多家傳媒引述業內消息指,內地監管部門更新股票回購增持專項貸款相關細則,包括將回購增持專項貸款的融資比例上限,由70%升至90%,貸款期限由原訂的「原則上不超過3年」正式改為最長3年,貸款利率就設定為2厘左右,不得高於2.25厘。

回購增持專項貸款借款主體為直接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東,暫不包括自然人和金融機構,較原先細則收緊。報道指,原有要求的借貸主體可包括公司控股股東、實控人、一致行動人士和公司董事監事高層。

須發布公告後才簽訂貸款合同

另外,在合約簽訂環節,要求銀行須在上市公司發佈公告後才能簽訂貸款合同,發佈公告前應簽貸款承諾。針對前期已開展回購或增持的,不得透過貸款資金進行置換。辦理股票回購增持貸款不得組成外部銀團。

在今年10月,人民銀行聯合金融監管總局、中證監發布《關於設立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有關事宜的通知》,設立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激勵引導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提供貸款,支持其回購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