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與港交所將優化新上市審批流程 市值逾百億A股可獲快速審批

撰文: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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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與港交所旗下的聯交所今天(18日)作出聯合聲明,宣布將優化新上市申請審批流程時間表(優化審批流程時間表),以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為區內領先的國際新股集資市場的吸引力。

緊密溝通避免重複提問

就優化審批流程時間表,證監會及聯交所在處理新上市申請審批工作時緊密合作,並根據優化審批流程時間表繼續協調監管行動。若申請人及其保薦人提交的新上市申請及相關材料符合《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在證券市場上市)規則》及/或《上市規則》下的所有適用規定及指引(完全符合規定的申請),證監會及聯交所會緊密溝通以避免重複提問,在分別發出最多兩輪監管意見後,各自評估並指出有關申請是否存在任何重大監管關注事項(監管評估)。在此情況下,證監會及聯交所將分別在不多於40個營業日內確認相關申請是否存在重大監管關注事項。在確認沒有重大監管關注事項後,聯交所會與申請人及其保薦人共同落實上市文件披露,然後相關申請便可進行上市委員會聆訊。

申請人及其保薦人預期可於總共約60個營業日內就監管機構提出的意見給予完滿答覆。待取得上市委員會及其他相關部門或監管機構批准後,申請程序預計可於六個月的申請有效期內完成。

資格A股公司快速審批時間表。(中新社)

合資格A股公司快速審批時間表

另外,合資格A股公司快速審批時間表,已於A股上市的公司在香港提交新上市申請時,若符合預計市值至少達100億港元;在具有法律意見支持的基礎上,確認該公司在遞交新上市申請前的兩個完整財政年度已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與A股上市相關的法律及法規,則其新上市申請可按照以下快速審批時間表進行審批(合資格A股公司快速審批時間表)。

在合資格A股公司快速審批時間表下,若合資格A股上市公司提交完全符合規定的申請,證監會及聯交所分別只會發出一輪監管意見。在此情況下,兩家監管機構各自的監管評估將在不多於30個營業日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