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法院宣判 Google不必繳付99.3億巨額稅款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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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企時常視指避稅,Google亦因歐洲子公司設在稅率較低的愛爾蘭,早前被法國政府入稟要求繳交11.1億歐元(約99.3億港元)稅款。不過法國法庭昨日裁決,Google不必繳付這筆稅。
政府稱Google向法國客戶 銷售廣告服務
法國稅務局表示,Google要繳交由2005年至2010年的稅款,指Google的加州公司及愛爾蘭子公司,多年來一直通過Google搜索引擎,在法國向客戶銷售網上廣告服務。
Google在法國僱用700人,但搜尋引擎及Youtube的廣告合約卻是與愛爾蘭子公司簽訂,2015年公司僅向法國繳付670萬歐元的所得稅。
法庭認為Google沒有在法國成立永久基地
但巴黎行政法庭判政府敗訴,裁定Google不必繳交這11.1億歐元稅款。
庭上其中一個爭議點就是,Google有沒有在法國成立一個永久基地。法庭認為,Google在法國沒有一個永久基地,因此不能向它徵稅。
事實上,法國政府為了證明Google在該國有永久基地,曾經在2016年5月突擊該公司的巴黎辦事處,檢查Google愛爾蘭公司有沒有在法國設立常設機構。
2005至2010年 僅是愛爾蘭總部的附屬
不過法庭認為,2005至2010年法國Google只是一間附屬公司,並無足夠人力資源或技術,所有訂單都要得到愛爾蘭總部的批准,並不可以獨自執行上述網上廣告服務,因此不必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