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局委任經理接管泰禾人壽 為香港首案 保單持有人不受影響

撰文:顧慧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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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局今天根據《保險業條例 》( 第 41 章)第 35( 2)( b) 條賦予的權力 ,委任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的黎嘉恩和甘仲恒及德勤咨詢(香港)的鄭文龍為共同 及 各 別 經 理 , 全面接管泰禾人壽保險的所有事務及資產。

保監局發言人表示,保監局自2020年年中開始,向泰禾人壽施加一連串監管措施 ,以保障保單持有人, 同時促請公司管理團隊及主要股東尋求切實可行方案,以修復其違規向 關連公司作出投資後所導致的問題。」

發言人補充 :「 2023年 8 月,保監局根據 《 保險業條例 》( 第 41 章 )第 35( 2)( a) 條委任顧問 向泰禾人壽提供建議及指導,然而公司至今仍未能提交 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的經審核財務報表 ,亦未能兌現引入新策略投資者 的承諾 ,其企業管治 問題也有待改善 ,加上泰禾人壽的主要股東正涉及多宗被追討債務的法律訴訟,故此有必 要委任經理,以保單持有人的最佳利益為依歸 ,儘快核實泰禾人壽的最新財務狀況及償付能力,維護公司資產,並尋求最佳的公司恢復方案。

保監局早前已向泰禾人壽施加資產分隔措施,強化公司履行保單責任的能力 。希望提醒公眾,由於人壽保單一般年期較長 保單持有人應仔細評估自身情況,切勿倉卒作出決定。同時指出所有由泰禾人壽發出的保單均不受影響。經理會負責維持泰禾人壽的業務全面 正常運作,包括客戶服 務 、收取保費及處理理賠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