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會|中央政策研究室指會議通過深化改革決定 涉300項舉措

撰文:張偉倫
出版:更新:

中共第二十屆三中全會在周四(18日)閉幕,今日(19日)中共中央講解三中全會精神。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唐方裕表示,會議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該決定提出300多項重要改革舉措,涉及體制、機制、制度層面的內容,包括完善和提升過去改革舉措,並根據實踐需要和試點探索新提出的改革舉措。

唐方裕表示,該決定共15個部分、60條,分三大板塊。他表示,三個板塊分別為總論,闡述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重大意義和總體要求。在分論部分,就以經濟體制改革為牽引,全面部署各領域各方面的改革。至於第三板塊,主要提及加強黨對改革的領導、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

唐方裕表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面臨很多複雜矛盾和問題,必須克服種種困難和阻力,需要通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動生產關係和生產力,上層建築和經濟基礎、國家治理和社會發展更好相適應。

韓文秀稱《決定》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

中央財辦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中央農辦主任韓文秀解讀介紹三中全會精神,他指出,《決定》要求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要擴大對最不發達國家單邊開放,擴大自主開放,有序擴大商品市場、服務市場、資本市場、勞務市場等對外開放,完善境外人員入境生活便利制度,統籌推進重大標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項目,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讓中國大市場成為世界大機遇。

加快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是一項重大改革任務。《決定》明確了三方面關鍵改革舉措:一是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包括構建全國一體化技術和數據市場,統一招標投標和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體系,一體銜接的流通規則和標准,全國統一電力市場等。二是推進要素市場化改革,健全勞動、資本、土地、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要素市場制度和規則。三是完善市場經濟基礎制度,包括完善產權保護、信息披露、市場准入、破產退出、信用監管等制度。

《決定》特別提出,防止和糾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對侵犯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和合法利益的行為實行同責同罪同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