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財局對停牌股票提六大關注事項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發布一份題為《因延遲公布初步年度業績而停牌的上市 實體分析》的報告。報告詳細列出會財局對香港上市實體因延遲公布初步年度業績而導致停牌(停牌股票)的分析及觀察結果。此外,報告亦為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審計委員會及上市實體管理層提出清晰建議。
截至今年4月2日,共有66家年結日於12月的上市實體因未能在今年3月31日或以前,公布2023年年度初步業績而被停牌(2023年度停牌股票),較前一年度的59家上市實體(2022年度停牌股票)增加12%。
2023年停牌股票中,最常見的停牌原因是上市實體仍未完成財務報表編制工作或仍在收集審計程式所需的資料及檔(佔42%);需要額外時間對特定事項進行審計(佔30%);識別出需要進一步調查的可疑交易(17%)。
會財局對停牌股票提出六大關注事項,包括上市實體及其審計委員會對內部控制不足及監督不力,未能確保上市實體按時編制高質素的財務報告,使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在確保審計質素帶來重大挑戰;審計委員會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之間缺乏有效的雙向溝通以確保及時發現和解決有關的審計問題;上市實體管理層選擇更換核數師而非應對退任核數師提出的審計問題,此舉導致對購買審計意見(opinion shopping)的可能性質疑;停牌股票由較大規模的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轉向外部查察記錄欠佳的較小型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濫用「無法表示意見」以減低其風險;審計計劃程式沒有及早執行以識別及解決問題。
此外,會財局指出,對於6隻2023年度停牌股票及9隻2022年度停牌股票,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就其持續經營問題發表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意見。儘管因為持續經營問題導致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無法表示意見」,並不會導致上市實體停牌,但會財局提醒所有投資者及其他財務報表使用者,「無法表示意見」表明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無法對上市實體的整體財務報表發表意見。
會財局期望核數師、上市實體管理層及審計委員會繼續通力合作,透過促進各方之間緊密及直接的溝通,及早進行審計計劃以識別審計問題並制訂解決方案,從而發揮保障財務滙報質素方面的關鍵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