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內銀據報需縮減理財業務 3萬億人幣產品要移除
撰文:顧慧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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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電消息稱,內地正加強監管中小銀行防範風險,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日前開會,直指未成立理財子公司的銀行理財業務存在風險,要求部分省份的城商行和農商行於2026年底把存量理財業務全部清理。此次主要是針對未有理財子公司牌照的中小銀行,涉及理財產品規模或達3萬億元(人民幣,下同)。
據路透社報導,部分省份已經收到「有序壓降城商行存量理財業務的監管提示函」,有的省份則獲口頭告知,預料亦將下發文件,要求未成立理財子公司的城商行提報壓降計劃。已收到通知的省份包括山東、廣東、浙江等,估計其他省份陸續有指示。具體壓降期限各有不同,有城商行透露,監管要求今年內把理財產品規模壓降至不超過2021年8月時的水平,但未有規定要在2026年前清零。
內地2018年發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首次明確要求商業銀行須成立獨立法人地位的理財子公司,以開展理財業務。
2021年9月,監管機構曾對部分銀行進行窗口指導,要求尚未設立理財子公司的銀行不得新增理財業務,逐步壓降存量規模。去年10月底,中央金融工作會議促「及時處置中小金融機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