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能源遭蒙古政府追稅4億元 經上訴後增至9.3億元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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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能源(0276)去年8月披露附屬公司MoEnCo遭蒙古稅務局追稅5,210萬元(約4.06億元),之後提出上訴。公司指出蒙古稅務爭議解決委員會於今年1月29日進行聆訊,下令重新調查,而公司在5月21日收到蒙古稅務局一封經修訂的催告函,列明MoEnCo須就2017年至2020年繳付更加補加稅項及罰款,由原來5,210萬美元增至1.192億美元(約9.3億元)。集團正在向蒙古稅務和法律顧問尋求進一步專業的意見。

公司指出在落實截至今年3月底的年度業績,除為補加稅作部份撥備2.5億元外,尚未決定在其財務報表中就經修訂補加稅作任何額外撥備。若經進一步評估後需要增加撥備,撥備將計入公司業績。

蒙古能源指,調整主要由於蒙古稅務局指稱MoEnCo少報銷售收入,即2024年1月29日稅務爭議解決委員會聆訊上引起爭議的轉讓定價事項。

MoEnCo得悉,蒙古稅務局的評估是基於其煤炭市場價格的數據進行的,煤炭已經過完全地洗選和加工的﹔而MoEnCo的出口煤炭是原煤,原煤需要作進一步洗選和加工的,因此只能以較蒙古稅務局所稱之煤炭市場價格為低的價格出售。

蒙古能源指,MoEnCo的立場是不同意該計算準則和經修訂的稅項催告函項下要求繳付經修訂補加稅的結算款額。MoEnCo有權在收到經修訂的稅項催告函後30天內向稅務爭議解決委員提呈上訴。

稅務爭議解決委員會須在60天內重新考慮和就集團的上訴進行聆訊,該限期或會延期。現時,稅務爭議解決委員會上訴的重審日期尚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