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有偏差行為 如何令孩子承擔合理後果及學習自我管理?|程沛玉

撰文:程沛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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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下出孝子」是傳統教仔的方法,但潮流興「正向」,那豈不是只可對孩子說正面說話和讚賞,不可以責備和懲罰?其實日常生活絕不可能事事正面,「什麼事都很好、什麼都會OK……」等想法是不切現實。筆者也很怕開口埋口說「正向」,只怕說得多反易令人生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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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少家長誤以為讚賞就是王道,就是影響孩子行為的最佳方法,反而不多理會其負面行為;又或是過於重視親子關係,以致忽略孩子的負面行為。這類型的家長對孩子多採寬鬆或放任態度,往往用懇求、獎賞以取得孩子的合作,沒有明確表達對孩子的期望及/或要求他們貫徹執行,更讓孩子知道事事有討價還價的空間。這樣孩子不能學會及明白什麼行為是被接受或不被接受,行為容易失控。而家長愈多用獎賞,愈減少孩子的內在動力,造成惡性循環。

相反有些家長經常說「不准…」、「我話咁就咁」。認為小孩都是不守規矩、衝動任性的,沒有嚴厲的責罵或懲罰,孩子就是不會聽話的。這類型的家長較專制獨裁,只教孩子服從,卻沒有教他們自控能力,且孩子不明規矩背後的目的,會產生抗拒,或是只有你在場及/或有懲罰才守規矩,又或只懂依賴,沒有成年人指導便不能做決定及解決問題。這容易使孩子產生憂慮、怨恨或憤怒,影響他們的自尊及社交情緒的發展,亦會被不願意承擔責任。

其實最理想的做法是家長能對孩子的行為建立清晰的期望,並不斷教導他們如何達到那些期望,孩子犯錯便應引導及幫助他們發展自我控制及管理的能力,讓他們明白什麼是”socially responsible behavior”(負責任的社交行為)及這些行為背後的價值和意義,亦應不停製造機會讓孩子學習如何控制衝動及理解別人的感受及需要,同時維護孩子的尊嚴。這類型的家長既是仁慈,在教導上又有肯定和貫徹性。

當孩子有偏差行為,可以視乎情況而要他們承擔合理後果,以取代懲罰,才能幫助孩子建立內在自控及自我管理的能力。

-如孩子是一時不小心、疏忽、衝動或非故意的行為,便應該指出問題所在,解釋原因,然後要他們糾正或修補受破壞的地方或事情,承擔責任。例如弄污地方,便要自己清潔。以前教室的小一學生也會自動自覺地拿掃把、垃圾鏟或地拖清潔自己甚至別人弄污的地方。重要是讓孩子知道你的合理期望及界線,並貫徹執行。

-如孩子是有意識地違反規距或已訂定的期望,便應該讓他喪失相關的權利。例如孩子還未做完功課,但為了打機便撒謊說做完,家長應向他解釋,因他說謊而喪失了你對他的信任,「要自由、先自律」,所以孩子這星期必須讓家長確定做完功課,才可去玩,以重建這份信任。但須強調這不是懲罰,是學習、糾正的機會,只要孩子在指定時間能表現/明白正確的行為,便可恢復有關的權利。

要孩子承擔合理後果,與偏差的行為相關,是基於相信孩子能通過反思及練習做到,可以幫助孩子理解所作行為的影響及建立內在控制能力。反之,使用懲罰是用外在控制令孩子感到不好受或羞愧,以確保服從,孩子會錯過真正學習糾正行為的機會。

「正向」不是只有正面說話和讚賞,只是以理性解釋取代責罵,以承擔合理後果取代懲罰。真正的「正面」不是說得多便是,而是從心內化、由心而發,正面思考的真正涵意,應是相信自己有能力,可以改變、可以做些事,可以享受美好的一刻,而家長的責任就是催生子女這方面的能力。

程沛玉 Rita(專頁:昭悅教室

工作於慈善圑體,同時創辦昭悅教室(首間正向及社交情緒教育社企),推行以科研為証的教法,服務觸及幼兒、小、中、大學學生、家長及老師,深信「沒有教不好的學生,只有用不對的方法」,愈難教的學生愈想幫。

【編按:文章題目為編輯所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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