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的教仔經】透過父母效能訓練 六部曲跟子女溝通達致雙贏
你們試過被罵「不會教小孩」嗎?當孩子在社會惹了麻煩,被認為是問題製作者時,大眾都會責備父母的教養。
美國心理學家湯瑪斯・高登(Thomas Gordon)認為父母要展開人生中最困難的任務──照顧孩子的身心健康,並將他養育成才,可是「父母只被責備,卻沒有機會接受訓練」。所以他便於1962年設計了「父母效能訓練課程」(簡稱P.E.T),希望讓父母在教養工作上獲得所需的技巧,促進親子關係。
P.E.T.其中一個化解親子衝突的重點方法,是「沒有輸家」的方法,又稱為「第三法」。先說說「第一法」和「第二法」是什麼。
當父母和子女發生衝突時,不少人會視為「輸贏」的權力之爭:父母應對子女嚴厲好呢(父母贏)?還是該寬大些呢(孩子贏)?這兩種解決衝突的方法──輸、贏,分別稱為「第一法」和「第二法」。它們都意味著只有一方贏,而另一方自然無法遂其所願。在「第一法」中,父母會訴諸權威的力量,自己決定解決辦法,要孩子乖乖聽話,否則便會有懲罰;而「第二法」中,「子女是常勝將軍,父母老是打敗仗」,孩子能夠為所欲為,自我中心,以使性子來控制父母。
若父母使用「第一法」,孩子多會對父母不滿、產生敵意,更是被剝奪了學習自律和自我負責的機會;使用「第二法」,孩子又會變得難以控制,不可一世。所以Dr. Gordon就建立了「第三法」。
沒有輸家 只有雙贏
在「第三法」中,當大家遇到衝突,父母要孩子和他們一起尋求一個能為雙方所接受的解決方法。一方或雙方提出一些可行的方法,經過雙方慎重的評估,最後決定一個彼此都能接受的解決辦法,決定之後,沒有人會被犧牲,因為雙方都已經接受了它。另外。因為雙方都不反對這個決定,因此也不需要訴諸權力去強制執行。這裏沒有輸家,只有雙贏。
有家長受過P.E.T.訓練後,的確能夠以這個方法與兒子增加溝通。育有兩名分別4歲和1歲兒子的Stephanie,多數把這方法用在大兒子William身上。William半年前開始學小提琴,他喜歡小提琴亦願意練習,但畢竟年紀還小,有時候就是會鬧彆扭,不願練琴。Stephanie以前會大聲吆喝,甚至以「把你丟出去」或「不喜歡你只喜歡弟弟」的說話來威脅兒子,William只好哭著不情願地練琴。但接受訓練後,她開始嘗試用「第三法」處理兒子不願練琴的問題。
先了解問題癥結再共同尋求解決
「我觀察到他為什麼不想練琴,例如可能他8點還在專心地玩樂高、看書或畫畫,所以不想練琴。後來我們改變了一個方式,我們不一定說非得要8點,我們協定了8點到9點之間,他自己找一個適合的時間,如果8點不行,就8點05分,再不行就8點10分,只要不超過這個時段就可。」Stephanie說。
之後他們又再想,「如果沒有做得到,會有什麼後果呢?」當時,Stephanie因為兒子的說話而當頭棒喝。William說:「那就把我丟出去吧!媽媽!」這正正是她平時會說的話。Stephanie突然發現可能有時候父母只是一時衝口而出的一句話,孩子會記在心裏,而且會漸漸對他有所影響。她認為這個讓雙方列出解決方法的過程中,也能重新認識自己。最後,他們達成共識,如果William當天沒有練琴,第二天便要多練5分鐘。剛開始的時候William還是會推託,但Stephanie指最重要是有耐性,「需要一定時間的磨合期,媽媽超級需要有耐心去持之而行,不能放棄,多給孩子時間嘗試實行。
參與法則增加實現動機
根據「參與法則」,一個人會有比較強烈的動機去實現自己曾參與決策過程的決定,所以孩子會更有心去實踐「第三法」所產生的解決辦法。當媽媽看到孩子能夠做到、感到開心時,其實孩子也能感受到媽媽的喜悅,會知道自己的行為能讓媽媽感到高興,每次都會抱著「要讓媽媽開心」的心情做事。Stephanie指兒子以前每次練琴都哭哭啼啼,現在都掛著笑容、自律地練習了。
「第三法」的六部曲:
1. 認清並界定衝突
2. 尋找各種可能的解決方法
3. 評估這幾種方法
4. 決定何種方法最合適
5. 尋求實行此一方法的途徑
6. 追蹤評估實行後的效果
額外收獲:4歲小孩會講道理
除了解決了練琴的問題,William也從中學會了理性的溝通方式。以前幼稚園老師會跟Stephanie說William總是重複一句話:「如果你再這樣的話,我就把你丟出去。」Stephanie自知因為以前自己就是這樣跟孩子說話,所以他在幼稚園遇到不滿,便會跟其他小朋友這樣說。但現在,老師說William喜歡講道理,老師也覺得這是最管用。例如在William不配合時,老師說:「如果你不配合的話,你看老師要帶那麼多小朋友,大家都不配合的話,老師是不是很辛苦?老師很辛苦,你會心疼老師嗎?」William會說:「心疼」然後就乖乖聽話。因為他已經習慣了別人跟他用理性的方式解決問題。
「行為四角」分析孩子行為
P.E.T另一個重點框架就是「行為四角」。Dr. Gordon把「孩子所有可能的行為」放進一個四角形裏面,分為「可接納」與「不可接納」,當中再細分為「孩子擁有問題」、「無問題」、「父母擁有問題」和「雙方擁有問題」等。那麼怎樣才叫做「擁有問題」呢?
例如當父母在趕時間時,孩子則在閒晃、拖時間;孩子把音樂放得很大聲,令父母聽不到對方談話等。這些行為干擾到父母的權利,使他們無法滿足需要,就表示父母擁有問題。而當孩子的需求未滿足、孩子並不快樂或者遇到麻煩,例如他被朋友拒絕、對於作業太難感到沮喪等獨立於父母生活之外的困難,都是孩子擁有問題的情況。
框架既是百子櫃 又是緩衝區
育有一名10歲兒子的Sarah指,父母區分發生在就親子之間的問題是放在「行為四角」的哪個部分,更能了解自己要用什麼溝通技巧,「好像百子櫃,看看哪個櫃子裏的藥方適合小朋友」。她又認為在遇到衝突,腦海浮現這個框架時,可以作緩衝,「停一停,想一想,想想誰有問題」,消了一半氣。她續笑稱有初學者會說:「等一下我忘記了,先拿書出來」,惹笑的畫面當刻緩和了氣氛。
Sarah的兒子侒侒以前會經常因為玩車子而不做作業,她會因此而十分生氣。但後來她發覺其實是她擁有問題,「自己對兒子的要求未能滿足,但兒子沒有出現問題,他還是很開心地玩,應該調節自己,不該讓自己生氣」。「行為四角」也能讓父母減減壓。
她再進一步了解兒子的情況時,兒子訴說「學校功課太多,整天要背書,壓力很大」,才連繫到兒子回家玩玩具其實也是想減減壓。找到問題癥結後,她明白要讓兒子紓壓,便放手讓他玩,但同時會令他自律,自己控制時間。兒子感受到媽媽是跟他站在同一陣線,當自己遇到學業挫折時,也會跟媽媽說:「我們一齊起努力!」
無論是「第三法」還是「行為四角」,都不是「一本經書走天涯」,當中著重的,是父母願意平心靜氣,放下身段跟子女溝通,打好親子關係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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