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十二怒漢》反思制度和法治精神 與《正義迴廊》隔空對話

撰文:唐灝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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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正義迴廊》為觀眾留下了不少餘韻。戲中對白:「如果你是坐在犯人欄前面那一位,你會相信人還是相信制度?」更是概括了整部電影引發觀眾對公義和現有法治制度的思考。上世紀美國一部黑白電影經典——《十二怒漢》也曾向這個艱深的議題作深刻的反省和探討。這兩部電影對於公義和陪審團制度各自都給出了不同角度的見解以及討論,對《正義迴廊》意猶未盡的觀眾必定能從《十二怒漢》中得到更多的反思與啟發。

以下內容將涉及對兩部電影的劇情討論,敬請留意:

《正義迴廊》是一部將香港數年前一宗逆天弒親的真人真事搬到大銀幕的電影,戲中主角張顯宗由於忠於現實早已承認有份殺害其父母;於是電影的側重點便落在另一位主角唐文奇是否與這宗謀殺案有關,亦由此展開了連串的思辨和劇情推演。導演在戲中埋下了不少的伏筆質疑陪審團最終對唐文奇的判決,更因此延伸到陪審團制度和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法治精神能否真正為社會達致公義的反思。恰巧,《十二怒漢》這部電影猶如隔空對話,為《正義迴廊》所提出的疑問表達了一些想法,為觀眾提供了思考的方向。

《十二怒漢》是一部1957年上映的黑白電影,內容講述一名居住在貧民窟的少年在法庭上被控殺害了他的父親。12位陪審團需要商議這宗案件並得出一致的裁決判定少年到底有罪還是無罪。電影用了簡單的場景便展示出緊湊的劇情張力,同時它對法治和公義深刻的探討讓電影後來被翻拍成多個不同的版本,堪稱法律和陪審團等相關電影中的經典。戲中11位陪審員起初對這宗案件的案情不以為然,心浮氣躁的他們只想盡快完成裁決然後離開,根本無人在意被告的生死。唯獨有一位陪審員珍視法律制度、重視被告人的生命,所以他力排眾議,堅持重新討論案情,並貫徹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法治原則,惟有排除一切可能的合理懷疑才能判定被告人是否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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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推定、疑點利益歸於被告這些我們早已習以為常的基本法治原則,對於不久以前的人們來說其實並不基本。「無罪推定」原則大概要到18世紀的啟蒙運動才開始出現,由意大利刑法學家比卡利亞在《論犯罪與刑罰》中提出。未有「無罪推定」之前,被控告罪名的被告人是先被視為有罪,檢控人可以隨意使用酷刑逼供,並且被告需要在審訊中證明自己無罪。當時不少學者都反對這種不公平的法治原則,認為舉證責任應在主張者一方而不是被控者。於是,他們提出一個人未定罪之前,都是無罪的「無罪推定」概念,以展示對人生命和權利的尊重,才讓後世的我們能夠有公正的審訊。「無罪推定」是抱以寧縱勿枉的原則,主張如果審判中不能證明被告人有罪,就應推定其無罪,把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人。這樣的法治原則的確有可能放過某些真正行兇的罪犯,這也是《正義迴廊》想向大眾叩問現有制度是否真的能彰顯公義的核心問題。

不過,《十二怒漢》卻對此有不一樣的看法,電影告訴我們這個存有漏洞的制度卻同時是這個制度可貴的地方。承接日前我們對於陪審團制度的了解,由社會不同背景人士組成的陪審團,會就法庭內雙方給出的證據來判決案件。陪審團的作用從來都不是找出案件的真相,或誰是真兇,而是要排除所有可能的合理疑點下,判斷犯人有沒有可能不是兇手。《十二怒漢》整部電影開頭到結尾都沒有告訴觀眾少年到底是不是真兇,但因為案件存在嫌犯是無辜的可能性,我們就需要判他無罪。戲中的法治精神和陪審團正正向觀眾展示了制度保障人權和尊重生命的可貴之處,不是說少年一定無罪,而是他可能無罪,所以法律決定懸而不決,讓公義得到彰顯。

回到最初的問題,我們到底應該相信人還是相信制度?無可否認,不論是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抑或陪審團制度都存有不少的漏洞,特別陪審團的組成良莠不齊,很容易會出現不少無知自私、草草了事的陪審員。《十二怒漢》有角色就曾提議因為未能就案件達成一致意見,不如將案件交由下一批陪審團審理,卻遭男主角拒絕。因為電影也想讓觀眾明白制度上的確有缺陷,下一批陪審團很有可能會出現電影開頭陪審團打算盡快了事而出現誤判的情況。

人必然存有偏見,有法治不等於一定能找到真相,制度內更難有完整的公義。但沒有制度,公義還可以如何彰顯,如何評估呢?偏見可以被打破,推論可以被質疑和推翻,或者我們需要一個更好的制度,同時人們的公民質素也有待提高,不過明文的制度相信會比善變的人心更為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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