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僭建創意】北京胡同大改造 一大一細合法「僭建」顯中式簡約美
新官上任三把火,新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的第一把火燒的是自己。鄭司長,不好意思,我們想借你這一把燒得正旺的火,抽那麼一點水,講講創意領域的「僭建」。
在建築領域,僭建是違法的,這一點毋庸置疑,既是大律師又有工程師資格的鄭司長比我們清楚;但抽取「僭建」的概念,它的意思無非就是「在原有物的基礎上增加一些東西,擴充其功能,或變成另一種事物」,這不正是常見的一種創作手法嗎?
#利申先:我們絕不鼓勵犯法。
說到「僭建」最為盛行之地,相信是近年北京興起的胡同改造。在這個規則模糊的地帶中,建築師必須在有限的土地上盡量開拓空間,同時在隱形的契約下不得侵犯其他區域,因此只能向上或向下發展——聽落就像香港一樣。
這次介紹兩個「僭建」作品,一間是300平方呎的胡同小屋,一個是四合大院,兩者的「僭建」方式各盡不同,不過絕對合法,而且比香港式僭建更具創意。
300呎胡同小蝸居
這間小蝸居原本只是胡同中平平無奇的平房——這是客氣的說法,而不客氣地說,其實就跟貧民窟沒什麼區別,混亂的產權與使用權、模糊的邊界、充斥侵略性的非法僭建,改建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進行。
改建盡量維持外牆主體不動,以免建築與外界複雜的連接關係更添混亂,而為了改善由外在延伸至室內的侷促感,項目擴大窗戶與門戶比例大小,並更換為質感更佳的材質。
在300呎的空間內如何定義各種空間功能呢?建築師就以「兩個箱」和「重疊」兩種概念實現。「兩個箱」包括「案室」和「寢室」,「案室」集合所有需要桌子的功能空間,包括飯桌、書桌和廚房桌,而飯桌和書桌是重疊的。「寢室」則是在屋內再僭建一個箱形空間,透過分隔造出睡眠、洗手間和休閒空間。兩個箱中間因而騰出一個偌闊的多用途大廳,這對一般的300呎空間來說是不可想像的。
不單如此,建築師退縮了屋頂,僭建出一個天台露台,這才是整個建築最大的神來之筆。首先,頂部生成的窗戶為室內增添優質光源,而沒有私隱顧慮;第二,露台的存在帶來開闊視野及充足日光,為住戶提供一個更有尊嚴感的生活場所;第三,露台開設於屋頂,避開地面擠擁環境,是真正實用的休閒場所,亦是建築唯一的戶外空間,令300呎小屋生活更加完整。
大型四合院民宿
圖:Total Architecture
這間大型四合院原本是三代人的祖傳房屋,院中央有一棵大枣樹,主人一家對其有著深厚感情。因此,建築師不打算向內擴展,相反更將原來亂建私搭的房間拆除,清理出中庭空間。
四合院空間十分充足,但你知道,越是住大屋,就越會僭建。幸而屋子主人和建築師並不貪心,沒有開天台小屋或偷鑿地下基地,只是把屋子的室內空間高度增加而已。
當然,重點這是合法的,建築師為了與周邊環境保持一致,其「增高」方法是降低整個合院地台突起的部份,令空間向下伸展,增加「高度」。各廂房增加60至90厘米不等,而增加的空間當然有其用處,建築師提出了兩種設計,一種是在大廳上方增加儲物格,另一種則是在客房內間出上部夾層。
以上兩種方案都是在原有條件下思考如何拓展空間,並在合法的途徑內施展渾身解數,兩間建築事務所的建築師顯示出的是智慧和心思,而非「小聰明」,相比香港高官間流行的「地下基地」如「空中房間」等非法僭建,層次不知高上多少。
司長,下次上京的時候多點兒參觀參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