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貸趣史】漢朝3個月利息高達1000% 佛寺曾是放貸大魔王?

撰文:外部來稿(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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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日前發布新修訂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將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定為4倍LPR,大幅調低司法保護上限至15.4%,被解讀為加強保護借貸雙方的一項重要舉措。
這項新規也引發對於高利貸的討論,有人認為這是「高利貸」的徹底終結,不過事實上,高利貸幾乎伴隨着人類歷史,在歷朝歷代,雖然當局者從未停止對高利貸的限制,但高利貸仍然久盛不衰。

高利貸在中國歷史上,可以追溯到春秋戰國後期,周朝最後一位君主周赧王聽信楚考烈王,用天子的名義召集六國出兵六千伐秦,但由於沒有軍費,只好向富商地主借錢並許以高息,結果戰敗,周赧王無力還錢,被迫躲到宮內高台上逃避債主。由此,「債台高築」成為中國歷史上首個因高利貸破產而生的成語典故,流傳至今。

周赧王戰敗無力還錢被迫躲到宮內高台上,史稱「債台高築」。(網上圖片)

及至西漢時期,漢景帝即位三年,多個諸侯國以「清君側」為名發動叛亂,史稱「七國之亂」。當時政府財政虧空嚴重,為平定諸侯叛亂,急需大量經費,漢朝不得不向民間商人借貸。

當時大多商人擔心叛亂不能平息而不肯出借,最後僅有一位富商無鹽氏願意出借1000金,但約定利息按本金的10倍歸還。無鹽氏借出錢3個月後,叛亂平定,無鹽氏如期收回本金和利息,一舉成為長安巨富。

因無鹽氏效應,西漢掀起放高利貸的風潮,一度成為當時官僚家族取得財產的主要途徑之一。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民間借貸高潮,從此,高利貸成為歷朝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但由於缺乏嚴格的管理,以及官府本身也參與其中,導致大多數時期民間借貸亂象頻出。

漢景帝為平息七國之亂而向富商借款,利息為本金10倍,3個月後歸還。(網上圖片)

高利貸史的另一條主線是宗教。中世紀歐洲天主教皇禁止高利貸,而意大利美第奇(Medici)等銀行家則用匯票與回購協議來規避宗教規定。有趣的是,當時各大銀行家族的主要放貸對象,竟是梵蒂岡教皇。

在古代中國,高利貸背後往往都有佛教的影子。僧人可以無慾無求,但寺廟卻不能斷了財源。事實上,寺廟在古代向來都是放高利貸的重要角色。

南北朝戰亂時期,佛教卻盛極一時,有資料顯示,南朝陳朝時期有1232處寺廟,供養僧尼3.2萬人。而北朝方面,北周時佛寺有4萬處,供養僧尼多達300萬人。寺廟受到長期普通百姓、士大夫、勳貴的香火供奉,以及皇族的賞賜等,且不用交稅,因此財富驚人。

南北朝戰亂時期,佛寺就向各類人士發放高利貸,牟取暴利。(網上圖片)

戰亂時期民間錢財需求旺盛,寺廟就做起放貸,表面用途是賑濟災民,但上至王侯,下至商賈貧民都可以來寺廟借錢。寺廟會要求借貸人抵押房產、土地、衣服、首飾、牲畜甚至妻女來換取高利貸,一旦難以還錢,和尚就會沒收抵押物彌補損失。

寺廟還與官府合作,由官府專門負責收債。後來,地主、官僚、王侯也會把多餘的金錢委託給寺廟和尚幫忙放貸,寺廟從中收取一定的管理費。自此,寺廟與地主官僚勾結的民間高利貸生態愈發鞏固。

公元527年,梁武帝脫下龍袍穿袈裟剃度,欲捨身為僧。滿朝文武大臣去寺廟跪地央求請他回宮執政,梁武帝不應,直到群臣用一億萬(古代「億」指十萬,「一億萬」即現在的「十億」)的代價向同泰寺奉贖,梁武帝才勉勉強強點了頭還俗當皇帝。梁武帝此後又先後三次欲往同泰寺捨身為僧,但四次出家時間都非常短,最短的僅有4天,最長的僅有37天,最後都被大臣們用巨量奉贖迎回,其中有三次寫明「贖價」為「錢一億萬」。

梁武帝脫下龍袍穿袈裟剃度,欲捨身為僧,原來是看中寺廟放高利貸的巨大利益?(網上圖片)

至於梁武帝為何對捨身為僧念念不忘,有史書記載是因其信佛欲求「永生」,但也有野史認為實際是變相給寺廟佈施,目的是看中寺廟放高利貸的巨大利益,才以如此方式「入股」。

由於官府合作,當時寺廟房貸年利率最高可超過100%,正是因為寺廟的放貸利率太高,導致民生怨氣極大,北魏年間,宣武帝元恪下詔,詔書規定寺廟貸款利息合計不得超過本金的100%,但這種規定在執行層面往往都會走樣。

到了隋唐時期,朝廷設置了一種叫「公廨本錢」的專款,用於官方發放貸款,由各州令史經管,借出五萬本錢,每月收取利息四千文,年息約達100%。宋朝時期,高利貸進入標準化,年利率普遍在100%左右,但仍然有利息特別高的「九出十三歸」,即十元物品當舖只付九元,三個月後客人取贖時,要加收三個月的利息三元,合收十三元。九出十三歸因易記易懂,在後世廣泛流傳,逐漸成為高利貸的代名詞。

典當舖的「九出十三歸」3個月利息就高達44%,相當於年利息高達178%,在後世廣泛流傳,逐漸成為高利貸的代名詞。(網上圖片)

元朝時期也有種名為「羊羔利」的借貸流行,當時蒙古貴族出錢委託善於經營的中亞商人經營商業和放貸,這種高利貸年息100%,次年轉息為本,本再生息,民戶一旦負債,多因不能償還而「破家散族」。從明朝開始,高利貸現象有明顯改善。現存史料記載的貸款利率多半維持在20%至36%之間,個別也有超過100%的現象。清代利率政策基本繼承明代,月息上限三分,年化即36%。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減租減息和土地改革等政策,令農村高利貸活動受到沉重打擊。1954年國家試點建立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民個人貸款年利率18%,之後,在很長一段時間,民間高利貸活動大幅減少。從2003年開始,中國逐步放開民間小額信貸的限制,民間借貸由此進入黃金發展時期。

2018至2019年間,一些女大學生在民間貸款後被以裸照威脅,最終走上輕生道路。(央視截圖)

由於監管制度不全,不少非正規金融機構違規操作,高息攬儲,或套取銀行信貸資金,再高利放貸,使得民間借貸亂象頻出。很多民間借貸處於非法狀態,出現各種非法集資模式,惡意逃債、暴力討債屢有發生。

近年來,針對個人的民間借貸也逐漸扭曲變形。由於網絡經濟的便利化,以及互聯網金融科技一度放開限制,不管是正規金融體系的信用卡、消費金融,還是P2P、互聯網平台發放的所謂民間借貸開始大肆氾濫。超高的貸款利率逐漸催生出各種網絡借貸、校園貸、砍頭貸、套路貸甚至涉黑涉惡的高利貸亂象。

2018年起,全國互聯網金融整治辦聯合警方開展打擊各種「套路貸」犯罪活動,網貸氾濫之風開始急剎車。經過兩年多的全力整治,網貸平台開大量倒閉退出,從最多時的5、6千個到如今不足50個,剩下不到1%,充斥高利貸亂象的中國P2P行業終於迎來消亡倒計時。

(格隆匯/勾股大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