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不足一個月群組內高調辭職!卻因不懂法例 霸氣盡失返回公司

撰文: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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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上許多眉角要注意,尤其初來乍到新人更要小心踩雷。

一名女網民發文表示,自己是剛畢業的新人,首份工作在服務業,因種種原因,做不到一個月就決定離職,但她直接在公司LINE群組公開表明想辭職,也震驚不少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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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早前在Dcard發文指出,因為工作環境不安全,像是在倉庫搬東西被高處箱子砸到頭、劃傷手,加上薪水不到28K(台幣,下同),還有上司喜歡在背後講壞話等因素,心累想離職。於是她早上6點多直接在公司群組以「想讀研究所」為由表明辭職意願,認為反正要離開,不如公開告知同事,讓大家心裏有準備。

因為是第一次離職,事主總覺得沉不住氣,「不知道公司會不會給我9月的薪水與同意我秒離這個行為,覺得好慌」,後來上司也回覆她,離職要7天前告知,所以她當天還是要去上班。事主也詢問眾網民,「我不太懂相關規定,這7天還算薪水嗎?我可以請假嗎?我是做服務業的勞工,應該是沒有甚麼交接問題」。

不少網民震驚表示:

.「直接在群組說是甚麼概念,我要離職都不敢大聲讓大家知道耶,而且搞不好還有別的部門的在裏面」
.「不是,妳要離職了,都不先查一下資料保護自己的權益的嗎?直接在群組說,妳不覺得尷尬嗎?這給人的感覺不太好喔,如果今天是在業界,對於比較小心眼的上司來說,妳已經得罪人了」

也有職場前輩提醒,辭職當面講比較有誠意,但其實用LINE講也沒關係,可以留下證明。再來,在台灣工作未滿3個月不需要告知期,事主不要被上司騙了,真的不放心可以撥打勞工局,但想離開最好還是提前跟上司說,算是做人的禮儀。最後,上班幾天就拿幾天的薪水,這是勞工的權益。

根據台灣《勞基法》規定:未做滿3個月,離職不需預吿。待3個月未滿1年,需要10天前預告。工作滿1年、不到3年,需要在20天之前預告。工作滿3年以上,就要於30天之前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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