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重組、債務舒緩及結餘轉戶有不同 了解詳情欠債未必要破產
欠下大筆債務未能清還,除了破產,其實還有一些為欠債人士而設的方法,例如債務重組 (IVA)、債務舒緩(DRP),以及結餘轉戶計劃。這3種還款方法,當中存在著很大差異。接下來,MoneySmart即為大家詳細解釋。
破產外,或還有3個還錢選擇:(按圖了解)
1. 欠債逾50萬經法律程序申請債務重組
債務重組(IVA)又稱為個人自願安排(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需經法律程序申請。申請IVA的最大原因,是欠債人士無法依照原有債務規定還債,因此希望債主體恤自己情況,跟債主磋商一個新的還款方案,包括降低原有債務的利息或重訂還款年期。
IVA適合欠債超過$500,000,並瀕臨破產的人士。對債主而言,IVA有較大誘因令欠債人還債,讓債主收回欠款,總好過欠債人申請破產,出現壞賬。
法例規定,欠債人需找到一位代名人,協助辦理有關IVA事宜。代名人需具備法院認可的合適經驗和資格,通常是會計師或律師。欠債人需向代名人初步繳存一筆$12,150的款項,以供支付代名人就該自願安排而辦理的工作將會招致的各項費用、開支及酬金。
然後,代名人會向法院提交報告,交代欠債人的資產及負債狀況,並召開債權人會議,跟債主商討及重新訂立新的還款方案,之後法庭會依此頒令,讓欠債人依新方案把債項完全清還。
IVA辦理時間長達4個月,而且任何成功申請IVA之人士會留下公開紀錄,在破產署的特備名冊內,公眾可以查看得到有關紀錄。然而,倘若欠債人申請IVA失敗,未能跟債主達成共識,很有機會破產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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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經法庭跟債主磋商債務舒緩
至於債務舒緩(DRP),是IVA的簡化版,毋須經法庭申請重整債務。欠債人可自行跟債主商量,達成新的還款方案,包括降低利息或重訂還款年期;也可以尋找律師擬定還款建議書,詳列欠債人的資產及負債狀況,跟債主磋商,整個過程需時2個月。
DRP適合欠債額較少之人士,有些銀行或財務公司設有DRP部門,為欠債人安排重整債務,或許同時會協助欠債人跟其他債主商討新的還款方案。 DRP的好處,是不會留下公眾紀錄,保障欠債人私隱。
IVA及DRP 需於3至5年內還清債務
不論申請IVA或DRP,欠債人都不能保留信用卡,每月一般需要一半薪水用作還款,並需於3至5年內還清債務。申請IVA或DRP的過程不輕鬆,坊間有社福機構包括明愛向晴軒、東華三院提供理財輔導電話熱線,為欠債人解答有關IVA或DRP的疑問。
3. 結餘轉戶 減息還債
至於結餘轉戶計劃,則屬於銀行或財務公司的貸款產品,金融財務機構會發出較低息的新債,以償還欠債人原有較高息的債務,令欠債人日後只需清還較低息的新債。結餘轉戶計劃一般適合還款能力強、債務負擔輕的人士申請。
說到底,不想因欠債纍纍而瀕臨破產,大家緊記建立謹慎的消費習慣,而且在借貸前考慮清楚自己的還款能力。總之,「借定唔借?還得到先好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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