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還是川普?希拉里還是希拉莉希拉蕊?看中文譯名選擇的背後

撰文:余偉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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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特朗普還是川普?是希拉里還是希拉莉、希拉蕊?是奧巴馬還是歐巴馬?看美國大選,兩岸三地觀點角度當然有所不同,就是最基本的譯名,也存有差異,不同譯名背後,又往往有着不同的故事,以及不同的理念。

回顧近屆多位美國總統,兩岸三地譯名都有所不同。John F. Kennedy,香港和台灣慣稱甘迺迪,大陸則稱肯尼迪; Richard Nixon,大陸稱尼克松、台灣稱尼克森,香港是尼克遜;Ronald Reagan,大陸是里根、台灣是雷根,香港是列根;George H. W. Bush,大陸稱布什,台灣稱布希、香港稱布殊;Bill Clinton,大陸香港譯克林頓,台灣譯柯林頓;George W. Bush,大陸稱布什,台灣稱布希,香港則慣稱喬治布殊,又或直接稱呼布殊;Barack Obama,大陸香港稱奧巴馬,台灣則稱歐巴馬。

至於今次大選,香港和大陸均用特朗普,台灣則用川普;大陸稱呼希拉里,台灣則稱希拉蕊,至於香港,有媒體用希拉里,也有媒體用希拉莉。

各處鄉村各處例,兩岸三地對美國總統譯名有不同處理,其實也平常不過,也毋須爭辯高下。事實上,有時一些譯名,與其說是很有邏輯,還不如說是社會上一些人的習慣,其中一個例子,就是一些香港媒體慣用的喬治布殊。

如要深究,人們大可以問,在上述一眾總統中,為何只有George W. Bush的中文譯名,在香港會是名與姓均作音譯,稱作喬治布殊而不是直接叫做布殊?若說那是為了區分老布殊與小布殊,可是老布殊的姓與名,難道不也是喬治布殊?兩人的區別,只在於父親是George H. W. Bush,而兒子則是George W. Bush已而。

回說港人稱呼了近八年的奧巴馬總統。Obama,無論是以粵音或普通話來說,譯作奧巴馬似乎很合理,那麼台灣方面譯作歐巴馬,原因又何在呢?台灣媒體一般的說法是,2008年歐巴馬當選後,美國駐華使館方面有人員表示,歐巴馬的音譯,比奧巴馬更接近英語發音。

的確,在2009年11月奧巴馬訪華前,美國駐北京大使館曾嘗試「正名」運動,在訪華紀念海報中,把奧巴馬的中文譯名「更正」為歐巴馬。然而必須指出的是,據當時台灣中央社的報道,美國駐香港總領事館沒有更改慣用的「奧巴馬」譯名,無論是港媒還是大陸媒體也未有給奧巴馬「改名」,結果改名一事也就不了了之。

大陸知名外交家兼翻譯家過家鼎(曾任外交部翻譯室主任)就認為,奧巴馬是一個準確的音譯。他指出,奧巴馬姓名Barack Hussein Obama應該讀作[b′ra:k  hu:′sein ou′ba:ma],如果讓他來翻譯,也會翻譯成奧巴馬。

事實上,「美國駐華使館認為歐巴馬譯音更準確」之說,其實並沒有回答一個最基本的問題:為何台灣媒體從一開始(遠在奧巴馬當選之前),就選擇用歐巴馬這譯名?其中一個廣泛流傳的說法,其實是跟台語有關。台灣東森新聞曾提到,在台語中,「奧」字是鄙劣之意,如「奧步」即卑鄙下流手段,不是好話,所以應該使用「較佳」的譯法,也就是「歐巴馬」。然而對香港和大陸媒體來說,字眼在台語中帶有貶意,當然不會是翻譯人名時的一個考慮。

至於今屆大選兩位主角的譯名,其實也反映了兩岸三地之間一些想法和理念的不同。先談Donald Trump,撇開坊間一些搞笑嘲諷的普通話音譯,諸如「床破」、「床鋪」等稱謂,大陸和香港媒體普遍譯作特朗普,台灣則叫川普。台灣方面認為,川普這個普通話譯音最為靠近英文音譯。至於大陸譯作特朗普,則是按照官方專家所制訂的人名翻譯處理原則(見下文),根據一音一節地譯出來。當然,從港人來看,無論是特朗普和川普都離粵音很遠。不過若真要按粵音來譯,一旦他當選,莫非大家要叫他做「侵」總統?

至於Hillary Clinton,台媒譯希拉蕊,一些港媒譯希拉莉,一大原因是考慮到她是女性,所以用名稱上用了一個較女性化的字眼。至於大陸的希拉里,則是一個沒有考慮性別的中性譯名。然而「希拉莉」或「希拉蕊」是否因此就是一個「更佳」的譯名?答案恐怕也未必如此簡單。在此必須先了解兩岸三地一些處理譯名的準則。

大陸官方處理外國人名翻譯上套嚴格準則,首先要嚴格遵循音譯為主,人名翻譯是一個音節一個音的去翻譯,即使人名中所包含的單詞有通常的其他含義(例如Bill Gates),也只用音譯,蓋茨不會譯成「閘門」。另外人名注重「中外之分」,讓人一看就知道是外國人(例子之一是譯斯大林而非史太林)。同時,人名翻譯也會考慮性別,有部音節按男女性別分用不同漢字(例如譯蘇珊不會譯蘇山)

換言之,用字考慮性別在大陸譯名中也是有的。然則何解不給Hillary Clinton取個女性化名字?原因之一是大陸的譯名系統相當強調一致性。以Hillary為例,它本身並不只是一個專用於女性的名字,它更是一個姓,首位登上珠峰的人就是Edmund Hillary,譯作艾德蒙·希拉里。所以對於Hillary Clinton的音譯,也就一視同仁。

當然,為女性採用一個女性化的譯名,也有一定道理,不過這卻可能衍生其他問題,例如應當選用什麼同音字或近音字作為替代。以Hillary為例,可能就有人會爭辯,為何要叫希拉莉,不叫希拉妮、希拉梨、希拉蕊甚至希拉俐等等的爭拗,令人名翻譯又再變得人言人殊。

自19世紀清末至民國政府時期(1949年前),中國長時間都沒有一套譯名準則,同一個人名地名,往往造出多個中文譯名,造成混亂,在社會上引起了統一譯名的討論。雖然民初學者嚴復提倡以信、達、雅為「原則」來翻譯,然而信達雅嚴格來說只是一個精神和方向,不足以對譯名處理形成有效規範。中共當政後,嘗試建立一套較為科學化和一致性較強的翻譯系統,目標就是避免人言人殊。不過追求標準化,有時難免也會犧牲了彈性,令譯名有點生硬。

到底是希拉里,還是希拉莉、希拉蕊較佳?也許兩岸三地各有主張,但更重要的,可能是了解一下對方為何會有這樣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