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宮之路第一站】 一人一票真普選 為何選出最不受歡迎候選人
「如果要麼投票給癌症,要麼投給心臟病,那為什麼我還要投票?」美國知名億萬富翁、科氏工業創辦人科赫(Charles Koch)對兩位候選人的批評毫不客氣,更將希拉里及特朗普比喻為兩種致命疾病。美國總統大選臨近,不少選民無奈表示要在「騙子」希拉里與「瘋子」特朗普之間二擇其一。
美國作為泱泱民主大國,選舉制度及方法讓全球借鏡,何以今年竟選出兩位歷來最不受歡迎的總統候選人?《香港01》將解構選舉七部曲,剖析美國選舉的弊病,揭示選舉與民主之間的裂口。
根據美國廣播公司及《華盛頓郵報》民調,特朗普與希拉里是美國逾30年來,最不受歡迎的總統候選人。在美國兩黨制之下,選民一人一票選出各自的總統候選人,可真代表美國人的意願?有學者認為,希拉里與特朗普取得提名證明美國投票機制已行不通,早在黨內初選這個階段,已經問題叢生。
蓋洛普民調顯示,不贊成希拉里及特朗普當總統的人,分別超過五成及六成,堪稱是美國歷史上最不受歡迎的兩大主要政黨總統候選人。CBS綜合過去32年民調亦發現,特朗普與希拉里是歷來民望最低的總統候選人,扣減正負評分亦錄得最大的淨負評價(negative net ratings)。回顧過去8屆的總統大選,都沒有一位兩黨候選人民望錄得淨負評價。
兩黨進行黨內篩選,聽起來相當公平,各州選民可透過初選(Primary)一人一票或黨團會議(Caucus)的形式,選出黨內候選人。數理經濟學家巴林斯基(Michel Balinski)與法國國家科學研究中心總監拉腊基(Rida Laraki)便指出,導致希拉里與特朗普在大選碰面,全因採用了多數同意制(Majority Voting)。
多數同意制 不代表多數人喜愛
這種多數服從少數的方式,可謂美國選舉項的潛規則,由選總統,參眾議員以至各州州長,都沿用這套準則。可是在多數同意制下選出來的人,原來往往並非多數人的心水。兩位學者引用了2000年的總統大選作例子,當年當選總統的喬治布殊,在佛羅里達州以500多票之差壓倒民主黨對手戈爾,若非綠黨候選人納德(Ralph Nader)分薄了民主黨的票源,當日投納德的選民大多會投戈爾。多數同意制卻把這些聲音埋沒了,若然選民能在選票上表達優次,戈爾將以較高的選舉人票入主白宮。
巴林斯基與拉腊基指出,回看上半年舉行的總統初選,在3月1日或之前舉行的初選或黨團會議結果顯示,特朗普以平均得票四成,成為芸芸眾候選人中的「贏家」,不過這也代表有六成選民沒有投特朗普。不容否定,特朗普是歷來其中一位言行最偏激的總統參選人,社會上不少人對他有強烈反感。
說好的克林頓家族VS布殊家族呢?
回想一年多之前,共和黨共有多達17名參選人,統計過去20年的5屆共和黨總統初選,只有7至11名參選人,足證今屆參選人之多。在長達13個半月的初選混戰之中,特朗普靠突出風格,成功發掘出一班受落的選民,相對正路的參選人變相在這個多數同意制下,一個接一個被淘汰。外界早年預告2016年大選,很大可能是克林頓家族與布殊家族的對決,卻沒有如預料般上演,杰布布殊甚至在初選開段已顯然落後於人,殺出一個特朗普相信連美國人自己也跌破眼鏡。
選舉從來是一件量度選民對候選人支持度的工具,共和黨選出一個眾多黨員都討厭的候選人,或者部分要歸咎於多數同意制。這其實是一個數學公平的問題。在現時的美國初選中,每位選民投票只可以揀投一位參選人,選民對其他參選人的意見,並不能透過選票表達出來。
除了多數同意制這個技術性問題,這個全國性討厭希拉里與特朗普的現象,證明美國人不大喜歡民主及共和兩大黨,以及他們的提名人。喜歡程度在過去數十年來更持續地走下坡,除了間歇有一兩位明星候選人彈出,如1980年的列根與2008年的奧巴馬,否則大部分總統候選人也不太能激起美國人的熱情,正如2004年克里對喬治布殊,前者當時民望屬輕微負面,後者則是輕微正面,可見美國人其實只在好感一般的候選人之中二取其一。
「開放式」初選 兩黨互相影響選情
美國聯邦制下,各州依據自己的法律釐定初選規則,玩法相當不同,部分州是以「封閉式」(closed system)投票,即是選民必須是登記黨員才可投票,部分以黨團會議(caucus)形式進行初選的州份,更是只有黨內幹部及特別代表作能投票。最自由的是「開放式」,即是全有選民無論是什麼黨籍,也可投票。
以2008年共和黨初選為例,參選人麥凱恩在超級星期二之前的所有票站民調,都顯示他未能拿下任何一州的初選,但選情卻突然反超前其他候選人,全因多個州份的非共和黨選民投給他,連取新罕布什爾、南卡羅萊納、佛羅里達及密蘇里四個州份,然而這四個州份的共和黨成員投的卻不是他。
同樣地,部分共和黨人士也呼籲黨員到民主黨初選投奧巴馬,阻截當時呼聲較高的希拉里取得提名。最終,2008年大選是奧巴馬與麥凱恩的對決,由此可見,初選形式對選出哪位候選人有左右大局的作用。這種多數服從少數的方式,可謂美國選舉項的潛規則,由選總統,參眾議員以至各州州長,都沿用這套準則。可是在多數同意制下選出來的人,原來往往並非多數人的心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