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香港版比特幣現貨 ETF 監管:萬事俱備只欠東風
最近,加密資產圈的夥伴們一直在情緒高漲地討論關於美國首支比特幣現貨 ETF 的相關資訊,根據美國證監會(以下簡稱「SEC」)官網消息,由 21Shares/ARKInvest(以下簡稱「ARK21」)申請的 ARK 21Shares Bitcoin ETF (ARKB) 比特幣現貨基金,最終審核期即將屆滿(2024 年 1 月 10 日),SEC 馬上就會對 Ark21 的 ETF 申請作出裁決。在這個敏感的時間節點上,由於官方消息遲遲不出,SEC 官方社交媒體平台被駭客入侵,發布了虛假新聞:「批准所有比特幣現貨 ETF 在美國全國性交易所上市的申請。」但隨後,SEC 主席 Gary Gensler 在個人賬號緊急「闢謠」稱 SEC 賬號被盜用,SEC 尚未批准現貨比特幣 ETF 上市和交易。
這個烏龍引發了資本市場和加密市場的雙重震盪,因為此前市場普遍認為,SEC 通過 ARK21 申請的可能性很大,並且後續還將陸續通過一大批比特幣現貨 ETF 的申請,SEC 的「闢謠」確實影響了市場信心。今天,颯姐團隊就為大家詳細地講解比特幣現貨 ETF 的相關情況,並對香港比特幣現貨的相關監管規則進行分析。
什麼是比特幣現貨 ETF?
在為大家講解什麼是比特幣現貨 ETF 之前,首先需要讓大家明白什麼是 ETF?
ETF,全稱「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也可被稱為交易所交易基金(Exchange Traded Funds), 是一種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額可變的開放式基金,是一攬子股票的組合,這種基金跟蹤的是某個行業或者某個指數。所謂「交易型」是指 ETF 基金可以像股票一樣買賣,也就是俗稱的「場內購買」;「開放式」是指投資者可以向基金管理公司申購或者贖回基金份額,也就是俗稱的「場外申贖」。
光說概念可能不太好理解,我們用科技類 ETF 舉例來說一下 ETF 的實操和其對於投資者的優勢所在。
2021 年以來,AI 技術、無線高速網路等等迎來大發展,整個科技板塊的眾多個別股股價飛速上升,市場對科技板塊非常看好。但是,由於科技類股數量眾多,且投資需要的專業知識門檻較高,普通投資者可能對如何選擇靠譜的股存在困難,如果看好的股較多,全部買一遍投資又太大,一旦市場波動,自身財富將會受到較大影響。此時,ETF 就成了投資者的最佳選擇。
如前所述,ETF 是是一攬子股票的組合,且能夠跟蹤某個行業或某個指數,並且買一手的價格不高,大部分的投資者都能負擔得起,因此,ETF 作為一種兼具股票、開放式指數基金及封閉式指數基金的高效指數化投資工具,在資本市場廣受歡迎。
比特幣現貨 ETF 實際上就是持有股票、債券、大宗商品以及即將持有比特幣等的「一籃子」資產。早在 2013 年,某比特幣信託基金就向美國 SEC 申請過比特幣現貨 ETF,但近些年來 SEC 出於謹慎的監管態度,一直沒有通過比特幣現貨的相關申請且沒有針對該項特殊金融產品出台任何規範性文件,直到 2023 年 8 月,美國某法院的一項裁決認為 SEC 拒絕此類申請是「不公平的」,SEC 才開始重新審視比特幣現貨 ETF。
就香港而言,比特幣現貨 ETF 的發展略晚於美國,但香港證監會(以下簡稱「SFC」)卻在後發優勢的基礎上,結合自身的監管特點更快地出台了相關監管規則,為申請人們指引了正確的方向。
香港比特幣現貨 ETF 監管,有何重點?
在 2022 年,我國香港地區在初步建立起了針對加密資產的發牌監管制度後,我們已經明確看到了香港擁抱加密資產的決心。2023 年 12 月 22 日,香港證監會發布了《有關中介人的虛擬資產相關活動的聯合通函》與《有關證監會認可基金投資虛擬資產的通函》,對外宣佈稱「已準備好接受虛擬資產現貨 ETF 等基金的認可申請」,並有意讓香港成為亞洲首個接受比特幣、以太幣等加密資產現貨 ETF 上市的地區。
總的來說,香港地區要求比特幣現貨 ETF 的發行首先需要滿足香港證監會對傳統 ETF 發行的監管要求,前一個文件主要涉及傳統監管要求,即首先需要符合《香港單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則》對於 ETF 的監管,結合香港地區發行 ETF 的習慣,颯姐團隊認為如在香港地區發行比特幣現貨 ETF,可能還是會主要以單位信托(Unit Trust)為主要的載體。下面我們就結合兩個通函的要求,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香港地區發行比特幣現貨 ETF 的監管重點。
(一)發行人資質要求
香港 SFC 對發行人的資質進行了嚴格的要求:
1.具有良好的合規信譽。換言之,新建立的主體和有監管「黑歷史」的主體較難通過審查。
2. 至少有一名具有加密資產產品管理經驗的員工。颯姐團隊提示,該員工任職資格可以參考香港加密資產牌照申請的 RO(持牌負責人)
3. 主體已經持有 9 號牌,且該 9 號牌包含符合《適用於管理投資於虛擬資產的投資組合的持牌法團的標準條款及條件》的相關要求。
(二)ETF 可包含的虛擬資產類別
颯姐團隊認為,根據目前我國香港地區針對加密資產的監管規則,此類 ETF 可包含的虛擬資產類別不會超過 BTC 和 ETH 這兩類可上持牌交易所的加密資產範疇。
(三)反洗錢要求下,具有香港特色的的申贖和交易模式
兩個通函明確,在我國香港地區發行虛擬資產現貨 ETF 可以採用現金(Cash Model)或實物(In-Kind Moder)兩種模式進行交易。但如果是加密資產實物申贖,則必須先將加密資產轉入香港的持牌交易所,或者其他受監管的的金融機構進行,這主要是為了防止不法分子通過實物申贖的方式進行 BTC 和 ETH 的相互轉換、清洗。另外,颯姐團隊特別提示需要注意的是申贖交易者需持有符合《適用於管理投資於虛擬資產的投資組合的持牌法團的標準條款及條件》的 1 號牌。
(四)加密資產託管要求
為了保證加密資產市場的穩定,香港證監會要求相關加密資產需由第三方機構獨立託管,並且託管機構必須是香港持牌交易所其他合規機構,同時還需滿足三個條件:
1.託管賬戶與資管公司賬戶隔離;
2. 虛擬資產大部分存儲於離線錢包(冷錢包)中,少部分存儲於線上錢包(熱錢包)中供申贖;
3. 私鑰必須保存在香港地區,採取措施防止網絡駭客攻擊並妥善備份。
(五)投資者限制
大部分夥伴們一個比較關心的問題是:中國大陸地區的居民能否買賣香港的加密貨幣 ETF?一個簡單的答案:不能。《有關中介人的虛擬資產相關活動的聯合通函》已經明確規定:「虛擬資產相關產品的銷售必須符合相關司法管轄區的要求」颯姐團隊認為,加密資產 ETF,特別是以 BTC 和 ETH 為底層資產 ETF 屬於我國 9.24 通知中禁止開展相關交易的範疇。我國《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資產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明確規定,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因此,香港地區發行的加密資產 ETF,將會禁止向中國內地投資者銷售,很有可能大陸地區居民肉身到港也不能購買相關產品。
寫在最後
儘管深夜美國證監會鬧了一個大烏龍,且後續從美國證監會的表現來看,美國比特幣現貨 ETF 的出現很可能遙遙無期。但相比於美國,颯姐團隊認為,香港地區已經充分利用了後發優勢,吸取了美國等司法管轄區對於加密資產的監管規範,在考慮到香港本身監管現狀的情況下靈活運用,因此,我國香港地區正在漸漸成長為一個加密友好的司法管轄區。颯姐團隊認為,發行人們與其去闖美國 SEC 的「獨木橋」,不如兩條腿走路,也試試香港市場,也許會有意外之喜。
本文獲得《詳解香港版比特幣現貨 ETF 監管:萬事俱備只欠東風》授權轉載,作者:肖颯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