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圖輯】泛民人士被拘指涉非法集結等罪 李柱銘感無悔

撰文:周穎瑤
出版:更新:

警方今日(18日)拘捕十多名民主派人士,包括李柱銘、吳靄儀、黎智英、李卓人、楊森、梁國雄、吳文遠、黃浩銘、何俊仁、單仲偕、蔡耀昌、陳皓桓、梁耀忠、區諾軒、何秀蘭,指眾人涉及參與去年8月18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組織及參與在港島及九龍區進行的未經批准集結,其中5位涉嫌於9月30日、10月19日干犯公告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各人分別被港九新界多間警署。保安局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根據《警隊條例》(第232章)第10條,警隊有責任採取合法措施以拘捕一切可合法拘捕而又有足夠理由予以拘捕的人。有關的拘捕行動是根據警方調查所得的證據而進行,嚴格按照相關法例行事。  前立法會議員、身兼「612人道支援基金」信託人的大律師吳靄儀接到警方通知後,自行到中區警署接受拘捕,手中捧住一本講述國家安全與香港法治的書《China's National Security: Endangering Hong Kong's Rule of Law?》進入中區警署。而81歲的李柱銘,於下午4時半離開中區警署,表示他是第一次做被告,但不感後悔,反覺驕傲,「終須有機會同埋一班優秀嘅香港年輕人,可以繼續行我哋呢條民主路」。  攝影:羅國輝、廖雁雄、羅君豪  圖片編輯:周穎瑤

今(18日)早港島區重案組探員到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位於何文田的大宅調查,但當時黎不在家。(羅君豪攝)
大批傳媒趕至黎智英大宅門外,採訪警方入屋調查時的情況。(羅君豪攝)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被捕,被送往長沙灣警署。(廖雁雄攝)
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接到警方通知後,自行到中區警署接受拘捕,手中捧住一本講述國家安全與香港法治的書《China's National Security: Endangering Hong Kong's Rule of Law?》進入警署。(羅國輝攝)
中午1時,黎智英回到大宅並被捕。(羅君豪攝)
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行動)警司林穎濠交代行動,強調有關行動仍然繼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羅國輝攝)
泛民支持者到長沙灣警署外聲援被捕人士。(廖雁雄攝)
有年輕示威者高舉標語聲援被捕泛民人士。(廖雁雄攝)
民陣主席岑子傑亦有到長沙灣警署外,並表示今日他未有被捕,不代表他日不會。(廖雁雄攝)
長沙灣警署外一度有撐警人士到場。(廖雁雄攝)
傅振中(中)等撐警人士一度與泛民支持者互相指罵,其後散去。(廖雁雄攝)
李卓人下午離開長沙灣警署,向傳媒展示警方發出的文件。(廖雁雄攝)
李卓人拿起咪高峰帶領現場人士呼喊口號。(廖雁雄攝)
李柱銘下午離開中區警署。他指是次首次做被告,但並不後悔。(羅國輝攝)
民主黨許智峰等人有到中區警署了解情況,一批警員在中區警署門外離遠觀望。(羅國輝攝)
傍晚時分,楊森離開西區警署,劉慧卿等人到場聲援。(羅國輝攝)
約晚上七時,警方以白色七人車將黎智英從九龍城警署,移送至約200米外的西九龍總區警察總部。(羅君豪攝)
黎智英晚上獲保釋,離開九龍城警署後隨即上車返回何文田寓所。(羅君豪攝)
鄧炳強晚上會見傳媒,指有法律界祟高地位人士獲保釋後,稱與年輕人同走民主路感驕傲,批評他應勸年輕人守法,而且不應感驕傲,而應感到羞恥。至於被指拘捕行動是打壓民主派遊行集會自由,鄧表示檢控視乎證據,不偏不倚,不會理會被捕人士背景或身份多高,不會懼怕執法。(羅君豪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