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於2011年籌組學生組織學民思潮,2012年因反國教活動始為人所識,及後於2016成立政黨香港眾志並擔任秘書長一職。黃之鋒於2014年參與「重奪公民廣場」行動,闖入新政府總部的東翼前地後被捕,案件審理後被判罪名成立,需執行80小時社會服務令。然而律政司不滿判刑過輕,向上訴庭提出要求覆核判刑,上訴庭最後改判黃之鋒入獄6個月。而根據現行法例,他將在5年內都不合參選和當選立法會及區議會議員的資格。同樣因重奪公民廣場而被起訴的羅冠聰和周永康則分別被改判入獄8個月及7個月。攝影:路透社、Getty Images、陳焯煇、吳鍾坤、餘俊亮、黃永俊、羅君豪、鄭子峰、吳煒豪、李澤彤圖片編輯:羅國輝,撰文:蘇煒然
2012年9月1日,時任學民思潮召集人的黃之鋒在政府總部外集會,反對政府推行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學民思潮3名成員於8月30日起絕食,其後更多大學教授及社運人士加入。圖為黃之鋒於集會中情緒激動。(Tyrone Siu/路透社) 「公民廣場」是指新政府總部的東翼前地,因經常舉辦社運活動得名,其中最轟動的是2012年連串的反對德育及國民教育科遊行及集會。2012年9月3日開學日,學民思潮及民間反對國民教育科大聯盟,宣佈無限期佔領政府總部迴旋處。集會至9月7日達到高峰,大會稱當晚有12萬人參與。圖為9月4日,示威者在公民廣場集會。(Tyrone Siu/路透社) 於2014年9月26日,學聯和學民思潮在連日罷課行動後,發起「重奪公民廣場」行動,闖入加建了圍欄的公民廣場,要求人大撤回831方案,爭取真普選;警方架起鐵馬包圍闖入廣場的示威者。直至9月27日下午警方完成廣場內的清場行動,一共拘捕了包括黃之鋒在內的74人。學聯和學民思潮同日號召民眾集會,要求釋放被捕的學生,大會稱有超過8萬人參與,事件被認為是揭開「雨傘運動」的序幕。(Jerome Taylor/AFP/Getty Images) 2014年9月28日,「重奪公民廣場行動」被警方清場,引發大批巿民前來聲援;另一方面,和平佔中發起人戴耀廷亦宣佈啟動「佔中」。群眾聚集並阻塞政府總部外添美道、幹諾道中、夏愨道、紅棉路等,造成金鐘一帶交通嚴重受阻。警方起初以胡椒噴霧驅趕示威者未見太大成效,於下午5時許把行動升級,出動催淚彈驅散示威群眾。此舉引起群眾強烈不滿,在煙霧散去後重新聚集,並演變成為長達兩個半月的雨傘運動。(Tyrone Siu/路透社) 2015年1月16日,黃之鋒應警方預約拘捕所述日子來到灣仔警察總部,就雨傘運動期間,涉嫌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參與非法集會接受調查。黃之鋒在乘搭扶手電梯時高舉勝利手勢。(Tyrone Siu/路透社) 2015年6月29日,黃之鋒與女友錢詩文行經大角咀榆樹街,遭遇一男一女襲擊。其後經由救護車送到廣華醫院急症室接受治理。(Tyrone Siu/路透社) 2016年3月20日,學民思潮宣佈停止運作,召集人黃之鋒表示將會籌組新政黨。圖為學民思潮記者會中,黃之鋒與女友錢詩文合照。(陳焯煇攝) 2016年4月10日,香港眾志成立,並於藝術中心電影院舉行成立典禮。學聯前秘書長羅冠聰及前學民思潮成員黎汶洛,分別擔任主席及副主席,前學民思潮核心成員黃之鋒及周庭則擔任秘書長及副秘書長。(陳焯煇攝) 2016年5月19日,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訪港期間,到將軍澳參觀寶琳北路聖公會安老服務大樓。黃之峰連同另外4名香港眾志成員計劃於東隧出口攔截張德江的車隊,並於前一晚於附近的隱蔽處露宿過夜。(香港眾志提供圖片/Getty Images) 2016年5月19日,黃之峰連同另外4名香港眾志成員試圖攔截張德江的車隊,立即遭到護送車隊的警員追截,並壓在地上制伏。(香港眾志提供圖片/Getty Images) 2016年7月21日,東區裁判法院就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於2014年的衝公民廣場案件作出裁決。黃之鋒及周永康參與非法集會罪成,而羅冠聰則被裁定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罪成。半個月後宣判黃之鋒及羅冠聰分別被判社會服務令80及120小時,而周永康則判3星期監禁,緩刑1年。(吳鍾坤攝) 2016年9月5日,立法會選舉結果出爐,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成功當選。作為眾志秘書長兼助選成員,黃之鋒向羅冠聰送上恭賀。(餘俊亮攝) 2016年10月5日,黃之鋒應邀前往泰國演講及交流,但當飛機抵達泰國曼谷蘇萬那普國際機場後,黃被當地海關人員扣留,指他已被列入黑名單。遭扣押十多小時後,黃被遺返回港。(黃永俊攝) 2016年12月28日,港鐵南港島線通車。住在海怡平島十多年的黃之鋒亦來到湊熱鬧。(羅君豪攝) 2017年2月27日,當時的特首參選人林鄭月娥於旺角麥花臣場館公布參選政綱全文,香港眾志黃之鋒、社民連黃浩銘、立法會議員劉小麗等十多人到場示威,他們強調並非衝擊會場,而是要與林鄭「 we connect」。(鄭子峰攝) 2017年6月28日,臨近回歸紀念日及習近平訪港,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秘書長黃之鋒,連同社民連梁國雄、黃浩銘、人民力量譚得志、大專政關成員等合共約30人,在下午5時半佔領金紫荊雕像抗議,部分人更部份人爬上雕像。(鄭子峰攝) 2017年6月28日,警方針對佔領金紫荊示威活動展開清場,黃之鋒被至少4名警員合力抬走。黃被警方扣查超過24小時後獲准保釋,須於9月下旬向警方報到。(餘俊亮攝) 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就2014年衝進公民廣場,被裁定罪成,但無需入獄,只判社會服務令和緩刑。然而律政司不滿判刑過輕,向上訴庭提出要求加刑,案件於2017年8月9日開庭審理。(吳煒豪攝) 2017年8月17日,判刑前,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表示已預料需要入獄,在高等法院外跟雨傘戰友互相道別。(黃永俊攝) 2017年8月17日,上訴庭宣判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三人加刑,黃之鋒即時入獄6個月。黃在稍後登上囚車離開高等法院。(李澤彤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