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分行女子拉橫額控九龍城置業變買深水埗 中原:無證據有誤導
【2月19日更新】地產代理監管局最新回覆指,經翻查記錄後,證實於較早前曾接獲有關投訴人的求助個案,目前正就事件作出跟進。持牌人若違反監管局發出的《操守守則》,有可能被監管局紀律處分。
港鐵粉嶺站中原分行門外,一名李姓女子昨日(16日)攜幼抱嬰,聯同親友拉起大型紅底白字橫額抗議,指控有地產經紀「欺我大陸新移民」,聲稱被其誤導買錯樓,吸引不少市民圍觀,又引起網民熱議孰對孰錯。《香港01》向李女追問細節,並向中原查詢,雙方各執一詞。李女聲稱原本希望在九龍城名校區置業,多次向地產中介強調希望在最好校網區買樓,着對方「千祈唔好呃我」,而對方游說她購買愛海頌,稱是「九龍區的最好的學校網區」,最終令她買入屬深水埗區校網、價值1,650萬元的愛海頌頂層特色戶。現已支付合共逾300萬元訂金及印花稅的李女士,希望可獲退款。今午(17日) 李女士再到中原地產位於尖沙咀的總部大樓外拉橫額抗議。
中原則回覆指,是投訴人以訊息向職員查詢愛海頌消息,訊息中已清楚表示愛海頌是位於長沙灣,並指沒有證據支持職員於銷售過程中有失實陳述及誤導有關物業地區及校網一事,並強烈否認投訴人昨日橫額上的所有指稱。
李女士受訪指,多年前已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從事醫美工作,其公司總部在香港,自己則在深圳工作及居住。她育有3名子女,分別是讀中學的長子、將升讀小學的女兒和1歲半幼子,3人均在香港出生、有香港身份證。受新冠疫情影響,曾是跨境學童的長子,以及二女留在內地居住及就學。直至恢復通關後,李女認為香港教育較好,希望再安排孩子來港讀書,於是在2023年2月來港打算買樓自住,讓子女可報讀香港的學校。
強調自己非有錢人 儲錢借錢籌得首期
李女說自己不是有錢人,只是多年來一直辛勤工作,由初出茅廬時月入千多元,漸漸加薪至現在數萬元,儲錢20多年、再向親友「借咗啲」,才勉強籌得首期,置業預算為1,000萬元以下。
她本心儀沙田區一間村屋,經朋友介紹下,認識在涉事地產公司任職的一名姓李「老鄉」及其經理劉先生,她聲稱曾多次向兩人強調,來港置業是為了子女就學,故「必定要搵一個最好的地區,擁有最好的校網」。李女指對方游說她購買愛海頌單位,形容被「洗腦式」推介,對方稱愛海頌「是九龍區的最好的學校網區」,且位於豪宅區,又催促她盡快到樓盤「入標」,否則趕不及安排孩子入學。
李女遂於2月16日前往等候「入標」,曾想「睇樓」看看自己要買的單位,但對方稱未能安排。其後,她聲稱被帶到一個「只有20呎左右的空間」,被7人包圍及催促她簽署文件。她指自己在未有看清內容下,便簽署了她形容為「有幾百張、全部英文」的臨時買賣合約。雖然單位價格為1,650萬元,超出其原來的預算,但因信任中介所指屬名校區及豪宅,最終決定購入物業。
簽約後報讀學校 始知愛海頌屬深水埗區校網
她聲稱在買樓後10多天,為子女報學校,才知悉愛海頌屬於深水埗區校網。她曾透過微信聯絡兩名經紀,指買樓是想給小孩上學,後來才知悉是深水埗區,擔心該區環境,又曾稱﹕「就怕不好出手」;對方曾建議她兩年後出售,或者出租單位,又指深水埗區已轉型,區內有不少千萬計的豪宅物業。
她受訪時則說,樓價升跌都與她無關,「因為我真係攞嚟住㗎」,且自己多次向地產中介強調希望買入的單位屬最好的校網,着對方「千祈唔好呃我」,最後買到的單位卻不在她心儀的地區,令她感覺受騙,現在為安排子女就學只好租住九龍城單位,大感煩惱。李女直言,假如中原曾推介九龍塘、何文田、港島等名校樓盤,而她依然揀選愛海頌,「咁呢個係我抵死」,惟中原從來沒介紹過其他上述的樓盤。
李女聯絡律師跟進及向地產公司等投訴一年無果。她暫未支付物業尾數,但被催款,更可能被入稟控告及收取利息,故拉橫額抗議,希望經交涉後可獲退回約248萬元訂金及60多萬元稅款。
《香港01》記者翻查資料,證實李女購買的特色戶連天台,單位實用面積772呎,於2023年2月17日簽訂臨時合約,同年2月24日簽了正式合約,價格為1,650萬元,實用呎價約2.1萬元,賣方為發展商。根據合約條款,買家須分別於簽約時及簽約後90日、180日內支付成交金額的5%,並於360日內支付尾數,即今年2月12日須支付1,402.5萬元。資料顯示買家尚未「撻訂」。另外,透過網上估價,該物業目前由銀行估值為1,401萬元。
中原: 投訴人發訊息查詢愛海頌 清楚表示位於長沙灣
不過,李女與中原的說法有明顯出入。中原回覆指,根據公司資料所得,約於2023年2月,公司曾向投訴人介紹其他樓盤,包括沙田新盤星凱堤岸,但投訴人認為總價太貴並不考慮。後來,於2023年2月11日,投訴人以訊息向職員查詢愛海頌應該沒有賣完及提供愛海頌地產消息,該訊息已清楚表示愛海頌是位於長沙灣。
而且,投訴人曾打算入票搶購愛海頌,但被投訴人老公考慮村屋給耽誤了,之後公司職員曾給予投訴人其他樓盤資料,但投訴人還是認為愛海頌便宜。其後,公司職員亦有給予投訴人長沙灣維港滙及上水高爾夫.御園的資料,但投訴人與丈夫商議後,決定購入愛海頌物業。
中原指,調查所得未有證據支持投訴人指稱職員於銷售過程中有失實陳述及誤導有關物業地區及校網一事,公司並不同意投訴人提出的指稱。公司亦強烈否認投訴人昨日於分行門前拉橫額所示的所有指稱。
中原:投訴人拒絕提供經紀訊息 拒與客服人員通話
中原指收到投訴時,曾請投訴人提供有關案件的所有證據,例如與經紀的訊息溝通,但投訴人拒絕。公司客戶服務部職員於調查後及於其拉橫額期間,均曾嘗試經電話投訴人溝通,惟投訴人拒絕電話對話。投訴人昨到公司分行門前拉橫額,對分行構成嚴重滋擾,導致該分行無法運作,故公司於無奈的情況下尋求警方協助。
然而,投訴人此做法不能構成任何證據以證明投訴人指稱,於投訴人沒有提供其他證據的情況下,公司難以作進一步調查,但公司仍誠盼能與投訴人保持良好關係及有效溝通,以使投訴人明白有關情況。故公司促請投訴人停止有關拉橫額行為,並與公司客戶服務部保持聯絡。
中原再回應:入標前已發深水埗校網資料
中原於周日(18日)再度回應事件,並以兩張與客戶的對話截圖為證。中原指兩名經紀都曾在投訴人去年2月入標前,向其發送深水埗校網的資料。3月中投訴人再向二人查詢選學校事宜,不曾提及公司於銷售期間曾把深水埗說是九龍城名校區,投訴人向劉經理查詢入息證明事宜時,仍未有投訴。2023年7月至12月,投訴人仍有與李經紀保持聯絡,中原指投訴人曾查詢房價跌及加高天台問題。2023年12月,投訴人才指劉經理之前應告訴她九龍區很大、有很多區作選擇,及劉指愛海頌是九龍名校區及豪宅區。她亦曾向客戶服務部投訴,曾提及按揭貸款及經濟壓力等情況。
中原又指,周六李女尖沙咀拉橫額後,客服人員曾致電相約會面,但李女士接過一次後沒再接聽電話。中原懇請她與客服人員相約會面作理性及坦城溝通。
警曾接報調查 認為不涉刑事成分
地產代理監管局回覆《香港01》查詢表示要了解有關事件,未能就個案作出任何評論。然而,監管局希望提醒地產代理,在向客戶提供物業資料時,必須小心謹慎,不可作出有失實或誤導性的陳述。
警方則表示,於周五(16日)近4時接獲報案,指一間地產公司的前女顧客聯同一名女友人及一名女童,帶同橫額到公司騷擾職員,經調查後案件列作「雜項」處理,涉事者起初在港鐵粉嶺站範圍內展示橫額,其後轉到港鐵站出口行人天橋擺放橫額。
據了解,涉事者於2023年2月17號與中介簽約,並繳交部分首期,但因其後得知該樓盤是樓花,又堅稱於簽約時曾受地產代理威逼利誘下簽約,認為有欺騙成份,故沒有再繳交餘下款項,被罰約9萬元利息,並於上址拉橫額追討曾繳交過的款項。據知,事主過往曾到深水埗警署報案,惟警方初步調查認為不涉刑事成分。她亦曾向其他部門求助,據悉未獲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