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新年將至 警將軍澳檢$4000煙花蠟燭 兩男女被捕
撰文:歐文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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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新年將至,警方持續打擊非法燃放及儲存煙花罪行,將軍澳警區特遣隊今日(3日)中午在將軍澳貿業路進行反罪惡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子形跡可疑,於是上前截查,在他身上及其駕駛的私家車車尾箱內,共搜出48支煙花蠟燭、200包「滴滴金」及240盒「仙女棒」,總值約4,000元,警員以涉嫌「儲存未登記煙火特別效果物料」拘捕該名43歲吳姓男子及同行一名44歲黃姓女子。
警方強調,農曆新年即將來臨,警方十分重視非法燃放及儲存煙花罪行,會繼續調配軍裝及便裝人員,於燃放煙花黑點作針對性巡邏,又重申煙花及爆竹等均屬危險品,根據《危險品條例》,除非領有相關牌照,否則任何人製造、儲存、運送或使用任何危險品均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監6個月及罰款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