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淫集團北角皇冠大廈經營「一樓一」 每月營業額20萬 警拘18人

撰文:翁鈺輝
出版:更新:

北角皇冠大廈某樓層被黑幫操控用作提供「一樓一」賣淫活動,其中1層24個單位中,逾半數被間成劏房用作賣淫。警方過去兩日(17及18日)採取行動拘捕18名男女,包括犯罪集團主腦及內地賣淫女子,各人涉嫌依靠他人賣淫為生,操控賣淫活動及違反逗留條件等罪行。

東區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王紀聰指出,警方留意到疫情後中港全面通關,北角皇冠大廈某一樓層,有十多個單位被翻新及用作賣淫,經多次巡查、「放蛇」及了解當區居民投訴後,發現該樓層多個單位被利用作提供「一樓一」服務。警方過去10個月已聯同入境處多次突擊搜查,發現有大量女子不斷進駐單位。

警方曾向相關處所的租客、佔用人、掌管人等發出引述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45條 「租客等准許處所用作賣淫」的通告。為了永久消除此問題,過去兩日警方採取代號「天叢」的拘捕行動。

+7

特別職務隊高級督察余承豐進一步交代案情稱,警方調查發現皇冠大廈其中一層24個單位中,曾有17個單位被間為29個劏房單位分租,提供賣淫服務。過去10個月,警方「放蛇」後,以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共拘捕40名內地、泰國及印尼的性工作者,已成功將「一樓一」的數量減少至4間。

余續指,賣淫活動由三合會操控,警方在兩日行動中,拘捕8男3女涉嫌「租客等准許處所用作賣淫」,他們為涉案單位的租客、佔用人或掌管人等。另外,2男1女賣淫集團成員則涉嫌「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及「控制他人而目的在於賣淫」被捕,各人年齡介乎35至73歲。此外,警方連同入境處人員亦於區內其他處所拘捕4名年齡介乎27至40歲的內地女子,涉嫌「違反逗留條件」。行動中,檢獲大量證物,包括避孕套、潤滑劑、光管、漱口水、一次性毛巾及價目表等。

除4名內地女子外,其餘人獲准保釋。賣淫集團的一名主腦,以「租上租」形式向業主租用房間;另一名主腦則安排妓女提供性服務。集團成員會為她們提供日用品、性用品及收取犯罪得益,再向性工作者抽三成佣金,集團每月營業額約20萬元。

警方東區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王紀聰、特別職務隊高級督察余承豐和刑事部高級督察劉志峯。(翁鈺輝攝)

警方提醒各處所的租客、佔用人、掌管人等,留意處所有否被人利用,例如裝修成為劏房用作賣淫。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45條「租客等准許處所用作賣淫」,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7年。警方表示致力從根源打擊有組織的非法賣淫活動,亦同時希望藉此提升租客、佔用人、掌管人等的守法意識,並提醒市民切勿因將處所租予不法分子用作非法賣淫而負上刑責。

hot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