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交通執法|青衣50分鐘捉6人 「綠公仔」閃動時過路遭票控
撰文:黃學潤 梁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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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日(11日)起展開全港大型交通執法行動,以不定時、不同形式執法,包括調派便裝人員票控違例行人而不預先警告,亂過馬路可被罰款2,000元。其中新界南總區交通部等安排軍裝和便衣警員,今午3時起在青衣涌美村對開涌美路與上高灘街交界埋伏及監視,50分鐘內截停6名涉嫌違例過馬路的市民。有「中招」市民在「綠公仔」閃動最後一刻過路被票控,詫異稱:「一向以為綠燈眨下眨下係可以過㗎嘛!」據了解,警方最後票控7人,當中5人涉棄用行人天橋亂過馬路;2人涉衝紅公仔。
現場消息稱,涌美路與上高灘街交界是市民違例過馬路的「熱門」地點,經常有人棄用就近的行人天橋和行人過路處,直接在天橋下方橫過馬路。記者今午在現場所見,大部分市民都有遵守交通規則,惟亦有人疑「貪方便」亂過馬路。
其中一名被票控的楊先生,過馬路時「綠公仔」已在閃動。他事後表示,自己住在青衣40多年,今次是首次因被指違例過馬路而遭票控,「我由細至大,一向以為綠燈眨下眨下係可以過㗎嘛」,稱是因為見到未完全轉為紅燈才繼續過路,「如果我真正衝(紅燈),衝埋過嚟呢邊啦,你見我停喺中間(安全島)」。
不過,翻查運輸署網頁,在綠色人像燈號閃動時,行人不可「開始」橫過馬路;但若「綠公仔」閃動時行人已正在橫過馬路,便可以繼續前行,直至安全抵達對面的行人路或路中央的安全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