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社運人士古思堯被國安處拘捕 涉企圖作或準備作煽動意圖行為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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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早(8日)於長沙灣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77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和十條「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該男子正被扣查,案件仍在調查中。據了解,被捕男子為社運人士古思堯。

警方提醒市民,「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兩年,其後定罪可判處監禁3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