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黃竹坑山邊藏化學物品 疑做爆破實驗 涉製造或管有炸藥被捕

撰文:黃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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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男子疑在黃竹坑近南風道附近山邊收藏自製工具或化學物品,並嘗試燃燒及做爆破實驗。警方周日(3日)採取行動拘捕兩男,檢獲斧頭、鐮刀和錘仔等武器;燃燒工具及化學原材料。警方調查相信兩男使用化學原材料製造自製炸藥,但現階段沒有明確的行動目標或襲擊目標。被捕二人已被暫控合共3項「製造或管有炸藥」罪,案件將於今日(5日)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檢獲燃燒工具、自製熔爐、金屬器皿連煙囪及約1公斤的化學物品及儲存器皿。(黃偉民攝)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B組2隊總督察王子于交代案情,警方於周日(3日)下午在黃竹坑近南風道截查及拘捕兩名分別33歲和34歲的本地男子,並在二人身上檢取斧頭、鐮刀和錘仔。警方調查發現附近一處隱蔽的山邊地面有一個面積約1米乘0.5米乘0.5米深的地洞,該地洞以木板及迷彩防水布遮蓋,地洞內有一批自製的燃燒工具,包括自製熔爐、金屬器皿連煙囪,以及一批約1公斤的化學物品及儲存器皿。

警方調查得知地洞附近有一個試驗燃燒的位置,亦在該處發現一些使用過的化學物品包裝袋。爆炸品處理科人員經初步檢驗後,相信現場的化學物品包含一些可以被用來製造自製炸藥的化學原材料。警方相信兩名男子在山邊隱藏自製工具或化學物品,並嘗試燃燒及做爆破的實驗。

警方在兩名男子位於鴨脷洲及柴灣的住所,檢獲一共約30公斤不同種類的化學原材料及化學物品、經過初步檢驗,部分化學原材料可以被用來製造不同種類的自製炸藥,例如TATP及硝酸銨類炸藥,同時警方亦在住所檢獲電子磅、蒸餾機、實驗室器材、手機、手提電腦及製造炸藥及化學物品的筆記簿。警方以製造或管有炸藥的罪名拘捕了兩名人士,二人報稱無業及做電工,但無三合會背景。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B組2隊總督察王子于交代案情。(黃偉民攝)

警方調查發現兩人在網上群組認識,並參與一些反政府社交媒體群組,又在二人家中搜到一些政治宣傳單張,相信是反政府的政治取態立場人士。警方初步調查相信兩名被捕人現階段沒有明確的行動目標或襲擊目標,二人使用化學原材料製造自製炸藥,仍然處於一個試驗及實驗階段。兩名被捕人士已被暫控合共3項「製造或管有炸藥」罪,案件將於今日(5日)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交由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跟進。警方行動仍然繼續,不排除稍後會有更多人被捕。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55條,任何人被裁定「製造或管有炸藥」,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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