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男涉在機場穿煽動字句衣服 被警國安處拘控3罪

26歲男涉在機場穿煽動字句衣服 被警國安處拘控3罪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11月29日)落案起訴一名26歲男子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一項「管有煽動刊物」罪及一項「管有他人身份證」罪。案件將於今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於11月27日下午接獲報案,指一名男子在香港國際機場涉嫌穿上有煽動字句衣服。人員趕赴現場,並於該名男子的隨身物品中再搜出印有煽動字句的旗幟和衣物,以及一張他人身份證。經調查後,人員拘捕該名男子,涉嫌「管有他人身份證」及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9和10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警方提醒市民,「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兩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國安處拘捕36歲男子 涉社交平台發布煽動意圖訊息 今午提堂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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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國安處)昨日(21日)於東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36歲男子,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二十四條「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警方調查顯示,該名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香港特區政府、香港警隊及司法機關憎恨、要求制裁政府官員及煽動使用暴力等。

消息指,被捕人為巴士維修技工,他於2024年開始在Facebook釋出過百段具有煽動意圖的帖文,例如「黑警亂棍打市民」等。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國安處)昨日(21日)於東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36歲男子。(資料圖片)

國安處今日(22日)上午正式落案控告該名男子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於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警方提醒市民,「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7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國安處)昨日(21日)於東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36歲男子。(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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