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涉盜竊獲撤控守行為 休班警再涉偷$160食物 控盜竊周四提堂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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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7月26日接報,指懷疑一名女子在屯門屯隆街2號一店鋪,盜去總值約160元食物。人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以涉嫌「盜竊」拘捕一名39歲姓黎女子。案件交由屯門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人員經進一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被捕女子於10月16日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將於明日(26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證實,被捕女子為一名休班警務人員,現已被停職。據了解,她隸屬水警西分區。警隊重申,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消息指,被捕女警去年7月亦牽涉另一宗盜竊案。翻查資料,去年7月13日,一名39歲姓黎、當時隸屬水警南分區的休班女警,涉嫌在屯門屯順街1號一間店舖,偷走總值約700元的貨物,據悉包括食品及嬰兒用品,她於去年11月被控一項盜竊罪,至今年1月再提訊時獲控方同意撤控,裁判官當時下令她以2000元自簽守行為兩年,並須付500元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