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單免費」變10倍價買藥材 旺角藥店職員涉「両變錢」呃客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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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昨(12日)接獲一名內地遊客舉報,指旺角一間藥店以誤導性遺漏不威營商手法向他銷售中藥材,職員表示只需要購買1,680元中藥材,便可以將先前選購的藥物全單免費。職員及後將中藥磨粉,始表示該中藥材價錢為1,680元「一錢」,需買滿「一両」可以全單免費,最終他以16,800元購買中藥材,即預期售價10倍。海關快速行動隊今(13日)拘捕一名34歲藥店男職員,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他將會被帶返海關總部作進一步調查。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不良營商手法調查第二組調查主任董灝霖向傳媒講述案情指,一名年約45歲內地男子昨日到香港旅遊,行程中到旺角一間已經營數年的藥店選購藥物,期間有職員向他推銷藥油及中成藥,並表示只需要購買1,680元中藥材,便可以將先前選購、共值約1,400元貨物全單免費。

事主發現價錢牌標示1,680元,但看不到計價單位,遂向職員查詢,惟職員支吾以對,亦無提及貨品計價單位及總價。藥店職員及後將中藥磨粉,始表示該中藥材價錢1,680元「一錢」,需買滿「一両」始可以全單免費,事主與店員理論不果,最終以16,800元購買中藥材,即預期售價10倍。

旺角一間藥店以誤導性遺漏手法向內地客銷售中藥材,海關以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拘捕一名34歲藥店男職員。(梁偉權攝)

海關指,今次手法為不良藥店常見手法,以內地遊客為目標,以「購買中藥材可以將先前選購的藥物全單免費」作招徠,期間故意迴避或以含糊不清的方式,表達貨品計價單位及總價,並在顧客付款前將中藥切碎及磨粉,造成既定事實後,才向顧客表示真正計價單位及總價,逼使顧客在不情願下付款。

海關重申非常重視保障消費者權益工作,高度關注藥店以「斤變両」、「両變錢」的卑劣手法誤導顧客,並採取最零容忍執法態度。十一黃金周將至,預期訪港旅客逐漸增多,海關會繼續嚴厲執法,加強巡查,繼續調派快速行動團隊,盡速處理短期來港旅客提出、涉嫌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緊急舉報,打擊針對訪港旅客的黑店。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商戶如在交易過程中,遺漏或隱藏重要資料,或以不明確、難以理解、含糊或不適時的方式提供重要資料,因而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一般消費者作出某項交易決定,即觸犯《條例》中誤導性遺漏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如市民發現有商戶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罪案專用的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