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地產經紀網上接內地學生租客 私吞佣金東窗事發 主管報警拉人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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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地大型地產代理公司的3名地產代理,早前涉嫌向公司瞞報成功租出單位,利用公司名義與業主及租客簽約後,私吞所有佣金。公司主管在收到業主答謝其旗下經紀協助出租樓盤後,翻查資料發現沒有相關開單紀錄,揭發事件及報警,警方近日以涉嫌欺詐拘捕該3名涉案地產代理。據了解,涉案租盤主要位於九龍塘區的大學附近,租客多數為內地生,消息稱被捕地產代理並沒有在租金上「報大數」,故事件中租客及業主均沒有蒙受損失。

警方表示,於8月1日接獲一名本地地產代理公司主管報案,指公司旗下的3名地產代理人於今年3月至7月期間,多次沒有向公司申報成功租出單位,涉嫌利用公司名義及資源,於簽訂租務合約後私吞所有佣金。

警員經初步調查後,相信涉案疑犯在公司不知情下,利用公司樓盤資源於社交媒體尋找客源,成功配對樓盤與租客後,以公司名義安排租客及業主簽訂相關合約,其後再指示租客和業主將佣金轉帳到疑犯的私人戶口,疑犯藉此私吞佣金。

經深入調查後,深水埗警區刑事部於8月29日到9月4日期間,拘捕兩名本地男子及一名本地女子(25到43歲),涉嫌欺詐。3人現獲准保釋候查。將於10月上旬報到。

本港逐漸在疫情後復常,不少內地租務客對香港市場有需求,來港升學的內地生租務個案亦有增加。為免來港後難以找到租盤,一些內地生會先在內地透過小紅書、WeChat等社交平台在香港租樓,部分人更會一次過繳交一年租金,並直接利用Alipay、WeChat Pay等遙距支付方式交租,毋須直接與業主或地產代理見面。

消息稱,透過涉案地產代理公司放租的業主,通常為公司的熟客,早前有業主成功租出樓盤後,向該公司的主管致謝,惟主管翻查資料,卻發現並沒有相關地產代理人的開單紀錄,追查下再揭發有更多地產代理人亦有類似情況,懷疑有人企圖私吞原本要與公司分享的佣金,於是報警。據悉相關地產代理人並沒有「報大」租金或佣金金額,故只有該地產代理公司遭受損失,業主及租客則沒有金錢損失。

警方重申,任何地產代理人如以上述手法行事,有機會干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條例》第16A條的欺詐罪。有關刑事罪行的最高刑罰是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