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共享單車落河拍片擺上網 14歲男童涉刑毀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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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社交平台流傳一條片段,片中一部共享單車被人推落河。警方將案件列作刑事毀壞,昨日(5日)拘捕一名14歲男童。

警方表示,於9月3日接獲一間共享單車公司報案,指有人破壞該公司單車,並於網上社交平台發佈相關片段。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昨日(9月5日)於沙田拘捕一名14歲男童,涉嫌刑事毀壞。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0月上旬向警方報到。交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跟進。

警方重申,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00章《盜竊罪條例》第60條「刑事毀壞」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