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T形路牌連環失竊 49歲無業男落網 盜取後以數千元轉售
豎立超過半世紀的舊式T字形街名牌,在深水埗區連環失竊。路政署證實一共有10個街名牌,懷疑被人非法移除。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後,昨日(17日)在區內拘捕一名49歲無業男,涉嫌「連環盜竊」及「爆竊」。警方相信疑犯用簡單螺絲批工具拆除路牌,並以數千元港幣轉售他人收藏,失物暫未起回。警方嚴厲譴責相關行為,斥盜取政府公物十分自私。
深水埗刑事調查總督察黃世君表示,今年7月起,相繼有市民發現在深水埗區內,多個於上世紀由政府部門安裝的T字形街名路牌,被人非法拆除及偷走。路政署得悉後,於8月初向警方報案。警方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影像之後,鎖定其中一名男疑犯,相信涉及多宗區內爆竊案,涉款金額共約89萬元。據悉,男子用簡單螺絲批工具拆除路牌。
昨日(17日)傍晚6時15分,深水埗分區特遣隊警員於福榮街截獲該名疑犯。疑犯為一名49歲本地男子,報稱無業,於深水埗區內居住。經調查後,該名疑犯承認與上述路牌盜竊案及部份爆竊案有關。警方相信,該名疑犯偷取路牌之後,以數千元港幣價值,出售予不知名人士收藏之用。警方正調查疑犯是否單獨犯案,以及轉售方式,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就事件作出嚴厲譴責,路牌是屬於政府公物,任何盜竊及破壞的行為均十分自私,同時亦會觸犯刑事法例。據悉,九龍大角咀區均出現路牌失竊案,警方現時未能起回失竊路牌,呼籲市民若有上述案件的相關資料,可以與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第5隊3661 8885聯絡。
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條例》第9條「盜竊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若市民管有該批贓物舊式路牌,亦會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條例》第24條「處理贓物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T字形街牌屬於英國殖民年代之前的路牌設計,最早見於1910年後設立,根據十多年前的統計資料,全港大約有80個T形街牌,主要集中於舊樓林立的灣仔區、中上環及深水埗區,全部依附於舊唐樓或舊式建築物的外牆上,其中深水埗北河街曾是全港擁有最多T字舊路牌的街道,最高峰曾記錄到共有8個,及後因大廈重建及店舖裝修,不少街牌相繼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