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非男童被遺棄|男童住兒童院參與院舍活動 社署社工會與母聯繫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12歲「雙非」男童陳泓儒上周五(21日)被母親遺棄在廣華醫院,引起全城關注,消息稱其母初步稱願來港接回兒子,惟沒有確實日期。社會福利署今晚(24日)發稿表示正繼續跟進事件,指出警方已與男童母親取得聯絡;男童已按法庭命令,獲安排在社署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接受住宿照顧,院舍為他提供專業照顧及輔導服務,其健康情況良好,情緒穩定,並參與院舍的團體活動。
社署表示,警方於上周六(22日)日為男童向少年法庭申請照顧或保護令,按法庭命令,他獲安排在社署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接受住宿照顧。案件延至8月18日繼續聆訊,有待社署社工就男童的情況向法庭提交報告。社署的個案社工亦會與男童母親聯繫,並全面評估男童的情況,為他制定合適的福利建議,以供法庭考慮。男童須繼續根據法院命令於社署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接受照顧,直至法庭就其福利安排作出裁決。
社署指出,雖然這類遺棄兒童事件在香港非常罕見,但是社工處理每宗個案時,均會以保障兒童的最佳利益為大前提,綜合考慮所有與個案相關的資料和因素,為有關兒童制定合適的福利安排。
消息指,雙非男童周二(18日)隨母由江西乘高鐵來港,並入住油麻地區一間賓館,抵港第4日(21日)與母親到廣華醫院登記,聲稱肚瀉及咳嗽,母親留他獨自在醫院接受治療。據知,母親曾指示兒子,看畢醫生後便告訴護士被母親遺棄。護士得悉後報警求助,警方接手調查。
據了解,男童於2011年在香港出世,持有香港身份證,父母俱為內地人。男童在港出生後就返回內地居住,在港沒有親人或朋友,也沒有住所。男童身體及精神健康均無礙,目前已獲安排接受由社署提供的臨時住宿照顧服務,地區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會繼續跟進其福利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