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搗旺角砵蘭街毒品飯堂 拘10人包括70歲男主持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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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警區特別職務人員今日(11日)搗破一個位於砵蘭街的毒品「飯堂」,其中一名70歲本地男子涉嫌「經營毒窟」及「販毒」被捕。另外,7名本地男子、一名尼泊爾籍男子和一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32至63歲)則涉嫌「吸食或注射毒品」被捕。

行動中,警員共檢獲約2.97克懷疑海落英、零點97克懷疑冰毒、50粒懷疑藍精靈及一批懷疑吸食毒品工具如冰壼、錫紙、打火機等。行動中檢獲的毒品總市值約5,000元。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販運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五百萬港元及終身監禁。任何人如開設或經營煙窟,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港元和監禁15年。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一百萬港元及監禁七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