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館創辦人被指「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遭警國安處拘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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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於6月26日下午於尖沙咀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63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和十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警方調查顯示,該名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包括煽動推翻中央政權、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宣揚「台獨」、「港獨」主義及侮辱國旗和國歌。

據悉,被捕人姓江,為拳館創辦人,在facebook設立個人帳戶,發佈具有煽動意圖的帖文、圖片及影片,攻擊中國共產黨、鼓吹台獨及港獨等。他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該名被捕男子的住所及辦公室,並檢獲曾用作發布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工具。「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名,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