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餐廳被揭聘請66歲內地女黑工 42歲男僱主一併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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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日(6日)接獲報案,指勞工處在上水新城路一間餐廳內進行巡查時,發現一名66歲內地女子使用假身分證接受僱傭工作,該女員工涉嫌「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及「管有偽造身份證」被捕,經調查後,聘用該女子的一名42歲男僱主亦涉嫌「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罪名被捕,兩名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大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跟進。

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使用或管有偽造身份證或他人身份證乃屬違法,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10年。另外,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