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一連3周打擊酒駕藥駕 女總督察勸食客「飲多啲水勿飲酒」

撰文:王譯揚 梁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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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後本港逐步復常,市民社交聚會增加,警方表示,今年首4個月新界北總區已錄得20宗涉及酒後駕駛的交通意外。為防患未燃,新界北總區交通部由今日(16日)起至6月2日,一連3周進行代號「追捕者」的打擊酒後駕駛和藥後駕駛行動,除執法行動外,亦會到酒吧和食肆宣傳,以及舉辦講座等,希望透過社群參與,將交通安全信息滲透社會每個階層。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調查及支援組總督察陳倩衡(右)在屯門麒麟徑,向市民宣傳切勿酒後或藥後駕駛,其間在一間食肆向一名男食客送上水樽,勸對方「飲多啲水」,不要飲酒。(王譯揚攝)

警方今午聯同香港交通安全隊成員,到屯門麒麟徑向食肆派發傳單和紀念品,包括口罩、水樽、壓縮紙巾等,呼籲店員多勸喻食客酒後切勿駕駛。其間他們見到一名男食客,新界北總區交通部調查及支援組總督察陳倩衡即送上一個水樽給他,勸他「飲多啲水」、不要飲酒。

陳倩衡表示,警方會在一連3周的行動中,到酒吧和食肆等「大家會飲番杯」的地方進行宣傳活動,希望提升市民的道路安全意識,讓他們了解酒駕和藥駕的嚴重性。另外,警方亦已邀請香港交通安全隊、地區領袖和耆樂警訊等協助宣傳和教育,例如安排交通安全講座予不同團體如職業司機。警方亦會在不同道路進行針對酒駕和藥駕的執法行動。

陳倩衡指出,駕駛者即使只飲用小量酒或酒精飲品,或只服用過小量藥物,都已經足以影響身體與腦部協調及駕駛能力,危及自己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根據香港法例,酒後駕駛和藥後駕駛均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囚3年、罰款2.5萬元及停牌5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