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單車及滑板車最快年底合法化 警將軍澳扣6車拘6男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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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滑板車和電動單車預計最快今年底合法化,至今仍在研究立法階段。將軍澳警區昨今兩日(26日及27日)在區內進行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的行動,警員在將軍澳海濱公園、唐賢街、唐俊街及康城路一帶,總共拘捕5名本地男子及一名外籍男子,年齡介乎32至56歲,他們涉嫌「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未有登記及未持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等。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下月下旬向警方報到,警員在行動中總共扣查3部電動滑板車及3部電動單車,以作進一步檢驗。據了解,被捕外籍男子是捷克籍,持有香港身分證。

警方重申,在非指定路段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有機會造成致命交通意外,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 ,一經定罪,除罰款外,更有機會被取消駕駛資格。警方再次呼籲,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路及非指定單車徑上使用,並提醒市民遵守相關法例,將軍澳警區亦會繼續在區內進行類似的突擊行動,以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運輸署於近年就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車,或俗稱「風火輪」的電動單輪車等電動可移動工具,展開立法工作,研究是否可以安全使用。據了解,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車最快今年底合法化,但只可於指定單車徑,例如將軍澳、白石角等單車徑使用,而且時速限定最高25公里,至於「風火輪」、電動平衡車等,由於沒有車頭燈、制動系統等,則仍然無望合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