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WeChat、WhatsApp認識一男子 52歲女被誘網上賭博失$353萬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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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本月3日接獲一名52歲姓陸本地女子報案,指早前在社交程式上認識一名男子,對方向她推銷一個網上博彩平台。陸婦按指示於上月8日至30日期間,將合共約353萬元存入對方指定的多個本地銀行戶口作博彩本金。惟陸婦其後未能取回本金,懷疑受騙,遂向警方報案。事件中,陸婦共損失約353萬元。
警方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西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八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據了解,涉事的社交程式包括WeChat及WhatsApp。

警方重申,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2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並提醒市民保持警覺,如懷疑受騙,可致電警方反詐騙協調中心防騙易熱線「18222」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