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法院走犯|議員斥屬系統性犯錯 倡引進科技加強身份辨識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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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裁判法院昨日(10日)發生走犯事件,一名涉販毒案被暫控、等候還押的37歲姓陳男疑犯,於臨時囚禁室懷疑與另一名準備保釋的24歲姓林男疑犯交換身份識別文件,終成功冒認對方保釋後逃逸。警方拘捕林男涉嫌誤導警務人員,以及陳男的31歲妻子涉嫌協助罪犯,現正追緝陳男歸案。
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是次出錯離譜大意,屬系統性犯錯,如果有疑犯因此而成功潛逃離港,會令香港法庭及法治蒙污。相關部門必須作出檢討及加強辨認系統,並提倡引進指紋、瞳孔識別等技術。
消息指,現時處理還押及保釋程序一般由駐法庭警務人員負責,而被安排於臨時囚禁室內的犯人,正常身上並無隨身物品,只有用作辨識身份的手帶,直至進行保釋後方會取回個人物品及財物。消息估計相關程序日後或需作檢視,如發現在過程中有人為失誤,警隊將進行調查及予以處分。
議員:屬系統性犯錯 倡引入科技加強辨識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鄧家彪形容事件「難以想像、比電影更曲折」,指疑犯明顯是有意為之地犯罪,但相關部門及人員並沒有做好疑犯辨識,認為屬系統性犯錯,「無理由得一個人做(辨認疑犯),平時上庭都要過幾關」,指相關部門必須作出檢討,又指如果有疑犯因此而成功潛逃離港,會令香港法庭及法治蒙污。
對於案中兩名疑犯分別為等候還押及等候保釋,被一同安排於臨時囚禁室內,鄧家彪相信做法或沒有出錯,惟最關鍵是需要辨認兩人真實身份,是次出錯屬離譜大意。鄧認為出於社會利益及安全考慮,部門有需要加強辨認系統,提議引進指紋、瞳孔識別等,他指相關技術已發展成熟,不會花費太多時間,惟需要法理支持,例如收集個人資料或生物辨識資料能否於相關程序中使用,但稱今次事件離譜,行政部門應會作檢視。